因工作需要,宜州市信访局以购买服务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信访局办公室文秘工作人员2名(无编制);
2.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文秘工作人员1名(无编制)。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1.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2.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敬业精神,热爱信访工作,责任心强,团队精神好,身心健康;
3.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有较好的语言文字功底,熟悉公文写作,能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及应用系统开展日常工作;具有3年以上(含3年)办公室工作经验者可放宽至大专文凭;
4.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198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驾驶证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0日前。
2.报名地址:宜州市信访局办公室(宜州市城中西路19号林业局办公楼旧楼三楼)
3.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报名登记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驾驶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报名者。
报名者应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宜州市信访局办公室负责,报名结束后根据择优原则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入围人选由宜州市信访局通知到指定的县(市)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由宜州市信访局对入围人选进行考察。考察采取审阅个人档案、复查资格条件、面谈等方式进行,对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法制观念、自律意识、能力素质等进行考察。经局班子研究讨论确定拟聘人选,对拟聘人员由宜州市信访局办公室直接通知相关人员,不再另行公示。
(四)试用和聘用
按1:1进行试用,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局班子研究决定,同意正式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工资、福利待遇及管理
(一)工资待遇按国家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在扣除“五险”后实发1500元;信访岗位津贴、差旅补助按本单位统一规定执行;休假待遇按本单位请休假制度享受相应休假。
(二)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暂聘3年,合同一年一签。
未尽事宜,请与宜州市信访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78-3225975。
附件:宜州市信访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点击下载文件:附件.doc
宜州市信访局
2015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