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芜湖市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经区政府批准,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民服务中心窗口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计划
招聘信息于10月13日在《大江晚报》上刊登招聘公告,镜湖区政府网(公示公告栏)(http://www.whjhq.gov.cn)上发布招聘信息。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芜湖市常住户口(不含市辖县);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详见附件);
(四)年龄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重听、色盲和明显生理缺陷;
(六)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七)热爱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能适应岗位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含研究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
2015年10月15日至10月17日,上午8:30-11:00,下午3:00-5: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
芜湖市镜湖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二楼大厅(长江中路51号,芜湖市造船厂隔壁,可乘坐1、3、12、13、14、28、38等路公交车抵达)。
3、报名有关事宜
报名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
⑴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复印);
⑵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⑷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
无证书原件不得报名。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考人员自备一支签字笔当场填写《报名表》,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
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应不低于3:1方可开考。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
(二)统一笔试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1、笔试科目:《综合测试》
笔试不设定范围,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和资料。
2、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满分100分。为确保招聘人员的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3、笔试成绩公布
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成绩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3:1比例确定面试名单,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4、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及笔试时间将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另行在网站上通知,请考生关注镜湖区政府网(公示公告栏)。
(三)面试
入围面试的考生均须办理面试确认手续,根据网站通知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面试通知书。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因取消资格或自愿放弃岗位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在同岗位笔试人员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
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该招聘单位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如该单位参加某一面试考场的考生不足2人(含2人),则提前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对于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总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合成,确定后在镜湖区政府网(公示公告栏)上进行公布。上述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按照招聘计划数和考生总成绩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的人员。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低排序。(如出现成绩均相同的情况,则按总成绩小数点后第三位高低排序决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选。)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如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及社会劣迹者一律取消其拟聘资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五)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镜湖区政府网(公示公告栏)上公示7天。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后不再递补。
五、管理模式及工资待遇
1、人员采取外包方式管理,由指定的外包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2、聘用工资为2350元/月。按有关规定办理五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和公积金。
六、其他事项
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招聘计划、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宣布招聘无效,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本《简章》由镜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工作有关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镜湖区政府网(公示公告栏)查询。
咨询电话:0553-3878531(区人社局)
监督举报:0553-3122565(区监察局)
上述咨询、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二0一五年十月十三日
附件
招聘人数 |
岗位及专业 |
年龄 |
学历 |
户口 |
其他条件 | |
2 |
文秘 |
汉语言文学、中文应用、应用语言学、秘书(学)、文秘(学)、中文 |
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号以后出生)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具有芜湖市常住户口(不含市辖县) |
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重听、色盲和明显生理缺陷 |
1 |
计算机 |
(计算机)信息科学(工程或技术)、计算机管理(应用)、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及应用、网络工程、办公自动化技术 | ||||
1 |
法学 |
法学、法律、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律事务 | ||||
1 |
英语 |
英语、商务英语、英语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