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镇海区政府委派财务人员管理暂行办法》(镇政发〔2006〕43号)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委派财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指标
共招聘3名。
二、报名条件
1、年龄:1975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2、户籍:宁波大市常驻户口的社会人员(以2015年10月31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
3、学历和职称: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审计类专业毕业,具有会计从业资格,同时具有会计师(或审计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4、工作年限:从事财务会计审计管理工作4年或政府投资性公司财务会计管理工作2年及以上。
三、聘用待遇
实行聘用制,聘用期间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根据《镇海区政府委派财务人员年薪制实施办法》执行,经费由区财政预算安排。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0月23日,可选择网上和现场报名。
网上报名者须将《报名表》电子文档和所需资料的扫描件或图片发送至邮箱:nbzhczrsk@163.com。网上报名时间以具体收到邮件时间为准。网上报名初审通过者需携带资料原件于笔试当天上午到所报考单位接受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进入考试环节。
现场报名限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现场报名地点:镇海区财政局国资科(镇海区骆驼街道镇海大道中段670号C1-402)。报名电话:86281690,联系人:乐老师。报名时要求随带毕业证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审计师专业技术资格或注册会计师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相关证明、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2张。
报名者提供的各类证件及填写的有关情况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和未如实填写有关情况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2、笔试、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笔试。
(1)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时间初定于2015年11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将在镇海区财政局网站上公布。
(2)面试。笔试结束后,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对合格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考试成绩在镇海区财政局网站上公布。
3、体检、考察。
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满分为100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成绩相同,则另加考笔试)总分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办法参照《2015年宁波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办法》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及放弃体检产生的空缺名额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考察以综合考察为主。
4、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在镇海区财政局网站、镇海区人社局网公示3天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对落选人员适量建立后备库,1年内在委派会计队伍出现空缺时,按综合得分高低,经过考察、体检等程序后递补录用。如根据考试、考察情况合适人选确实不足招聘指标人数,经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商定,可核减录用指标。
五、联系方式。
1、咨询联系电话:
镇海区财政局:0574-86273207(顾老师);86281690(乐老师);传真:0574-86281690;
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4-86290194。
2、监督电话:96178。
镇海区财政局
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