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所属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因单位业务发展需要,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2名。依据杭州市《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规定,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为正处级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全市范围内的房屋建筑、轨道交通、市政基础设施等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二、招聘岗位、范围及条件(详见附件)
注:工作经历以劳动(聘用)合同、社保记录为准,有关工作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5年9月30日。
三、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10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节假日与双休日除外)。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
(1)电子邮箱:hzjszajd@163.com。需上传规定材料的扫描件。
(2)现场报名地点:杭州市莫干山路100号耀江国际大厦B座17楼,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党政办公室(1)。
3、提交材料: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1份、1寸免冠近照2张、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原件及复印件等报名材料。
4、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低于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不开考或酌情核减招考计划。
四、考试
1、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与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50%。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土木工程专业知识。
2、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不足规定比例的,将实际笔试成绩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对象。
3、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前将核对网上报名人员的材料原件,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4、笔试、面试时请随带本人身份证,迟到30分钟以上人员取消笔试或面试资格。
五、考察与体检
在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若考察或体检不合格,从相应岗位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z.hrss.gov.cn)、杭州建设网(http://www.hzjw.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咨询电话:0571-88389597、88389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