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星桥街道社区居委会主任助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社区居委会主任助理10名,其中:男性5名,女性5名。
二、报考条件
1.面向余杭区户籍人员。
2.年龄40周岁以下(1975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有2年及以上社区工作经验的社工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3.具有岗位需要的身体素质,符合社工体检标准。
4.具备社区班子成员任职的人品素质。
有下列情况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招聘:(1)被判处刑罚或刑满释放未满5年的;(2)违反计划生育未处理或受处理后未满5年的;(3)因涉黑涉恶受处理后未满3年的;(4)受到党纪处分尚未超过所受纪律处分有关任职限制期限的;(5)丧失行为能力的。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综合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9月25日—9日26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星桥街道都市经济产业园企业服务中心一楼大厅(星桥北路171号),联系人:童婷婷,联系电话:86260886,13750813612。
报名须知:报名时随带户口本(或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任职文件证明、所获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并由报名者本人当场填写《报名登记表》。
(二)考试
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组织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采用闭卷形式,主要测试综合基础知识与材料写作等相关内容;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测试理论素养、组织协调、临场应变、语言表达、心理素质等。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综合考察
考试结束将对每一位考生的个人经历、获得荣誉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被考察人员应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查实,取消本次招考资格。
(四)体检
综合考察结束后,根据参加考试人员的笔试成绩30%(对不参加笔试的社工按笔试最高分确定成绩)、面试成绩50%、综合考察成绩20%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报考职位1:1比例确定体检和公示对象;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五)公示、录用
体检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无异议的,办理报到和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对逾期不报到或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录用及报酬待遇: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报酬待遇为2000元/月(原为定编定岗社工不实行试用期,直接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认定合格后正式录用,由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参照社区副职待遇(其中,聘用对象为社区正职的,保留其原有职级待遇)。聘期至本届社区换届时结束,如当选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的,按区级有关政策执行;如未当选的,原为定编定岗社工保留其社工身份,纳入星桥街道社工统一管理和使用,其他人员解除聘用关系。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由星桥街道纪工委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86266246;
咨询电话:86266243;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星桥街道党务群团科负责解释。
余杭区人民政府星桥街道办事处
二O一五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