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珠区禁毒委《关于下发海珠区社区戒毒专职工作人员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穗海禁毒委〔2015〕7号要求,为加强我街禁毒宣传和戒毒(康复)人员服务工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社区戒毒专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职位:街道社区戒毒专职工作人员
(二)招聘人数:两名。
(三)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服从管理,具有较强工作责任感及保密意识;热爱社区戒毒工作,不畏惧与吸毒人员密切接触;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没有受过任何处分,没有参与邪教活动;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心理学、社工专业优先;有社工经验者优先;退伍军人可放宽为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
(三)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具有履行禁毒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适应不定时工作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要求: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15年10月8、9、10日(星期四、五、六),上午9:00—11:00,下午2:30—4:30。
3、报名地点:琶洲街道办事综治办(海珠区新港东路86号六楼604综治办电话:89239335)
4.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学历(位)证书、就业推荐表(201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计生证明等有关证明的原件复印件,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填写《琶洲街道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并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1张。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报名,报名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考评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和地点由街道组织实施,对报名人员进行综合考评。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不合格的应试人员不进入体检和组织考核阶段。
(三)考试综合成绩
面试成绩排行前2名的应试人员方可进入体检。
四、体检和政审
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
如遇体检不合格者,可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经过政审合格者,办理入职手续。
五、待遇和管理
招聘的人员由街道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按相关标准计发工资,并办理社保、医保及住房公积金等。(我街社会禁毒专职工作人员实行编外合同制,不具有行政或事业编制身份。)
附件
广州市海珠区琶洲街道办事处
201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