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昆明倘甸产业园区、昆明轿子山旅游开发区(以下简称“两区”)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推进和深化行政体制机制创新,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按照两区管委会内设机构“小机构、大服务”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结合两区管委会机关各办部局工作实际,经两区管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1名从事综合管理、专业技术岗位的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的各类高等院校应届和往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计划数、报考人员专业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
详见《昆明倘甸产业园区轿子山旅游开发区2015年各办部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汇总表》
(二)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团队意识和责任心强;
2.认同“两区”管委会战略方针及相关政策规定;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85年9月1日至1997年9月1日之间出生的人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放宽至35周岁(即1980年9月1日至1997年9月1日之间出生的人员);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昆明倘甸产业园区轿子山旅游开发区2015年各办部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汇总表》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7.报名时已有工作单位的,报名前必须取得原工作单位的同意并开具相关证明材料(盖章),正式招聘前必须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限未满的;
3.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参加公开招聘情形的。
三、工资待遇及福利
聘用人员由“两区”人力资源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一)试用期待遇
招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主要从事综合管理、专业技术岗位工作,试用期工资3000元/月。
(二)正式聘用后的待遇
正式聘用人员享受工资、保险、住房公积金、奖金等福利待遇。具体按照《劳动合同法》、《昆明倘甸产业园区轿子山旅游开发区招聘人员管理办法(暂行)》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1.工资待遇
2015年管委会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从事综合管理、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人员工资为3000元/月。
2.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聘用人员享受“五险一金”待遇,即按照《社会保险法》及《公积金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参加职工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和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3.其他福利
聘用人员同等享受在职在编人员的福利待遇及带薪休假等制度。
生活上,管委会统一安排住宿(不作为招聘必须提供的生活条件),内设机关食堂。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需登陆云南社会化考试测评网(http://www.ynpta.net)进行网上报名。考生可以通过“两区”政务网站(http://td.km.gov.cn)了解“两区”发展现状和报考相关公告。
(二)报名时间
报名分为报名期(2015年10月9日00:00至10月16日24:00)和查询期(2015年10月17日00:00至10月18日24:00)两个阶段。
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在报名期(即2015年10月9日00:00至10月16日24: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可在查询期(即2015年10月17日00:00至10月18日24: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缴费。
注意:报名期可以进行报名、报名信息修改(含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信息修改)、提交审核、缴费。查询期不再接受新的报名,但在报名期已填写过报名信息并保存成功尚未提交审核的考生,可以提交审核,但请注意仅有一次机会,如果审核未通过将不能再进行修改;已通过审核未缴费的考生在此期间可通过支付宝缴费。
(三)报名流程
报名主要流程有:登录、注册、填写报名信息、提交审核、报名资格初审、缴费、准考证打印等。
1.登录
登录云南社会化考试测评网(http://www.ynpta.net)。
2.注册
之前已在该网站注册个人用户的考生请直接登录;之前未注册的考生,请先点击首页上的“新用户注册”,然后自编用户名和密码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即登录(请妥善保存用户名和密码)。
报名网络技术咨询电话:史老师13700658330李老师13330535169
3.填写报名信息
点击首页上的“网上报名”连接,打开当前正在报名的考试项目目录,点击要报考的考试名称,即可进入报名页面填写报名信息。考生在填写报名信息前请仔细阅读《考试公告》、《报名须知》,按报名信息要求填写各项信息,并选择报考岗位(每名报考者只允许选择一个岗位),最后保存数据,提交报考申请。
4.提交审核
考生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近期清晰的免冠电子照后提交审核,报考信息一旦提交审核,将不可修改,所以请在提交审核前认真检查报名信息的正确性。
5.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初审采用计算机自动审核方式进行,计算机系统将根据报考者所填报名信息逐项对照岗位要求,以判断报考者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其中“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中所列出的具体专业名称完全匹配(即字面内容完全一致)时才能通过资格初审(具体参照《云南省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及常见问题解答》)。如果考生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通过昆明倘甸和轿子山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网络报名系统维护单位申请对报名资格进行复核。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报考信息不得再修改。
计算机自动审核的,一般报名当天即可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特殊情况要1至2个工作日查询到资格初审结果。如有异议,请及时与昆明倘甸和轿子山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科联系(联系电话:0871-62760048)。
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材料不齐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取消该考生应聘资格。
6.缴费
考试报名采取网上缴费方式。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的,可通过支付宝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报名成功;审核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可修改报名信息,在报名期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然后重新提交审核。报名结束(即查询期结束)仍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根据省物价局和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价收费〔2011〕15号)规定,报名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每人交纳笔试考试费50元。
缴费时间:缴费与报名在同一时段进行,请报考人员按以上规定合理安排缴费时间。
缴费流程: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点击“通过支付宝交考试费”按钮,进入支付宝页面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后,支付宝页面上会有成功付款的提示,待从支付宝页面再跳转回考生报名信息页面上后报名状态会显示为“报名成功”。若因网络及支付系统延迟等因素导致交费系统确认滞后,最迟在24小时内完成系统确认,如果交费成功但24小时后,报名状态仍为未交费时,请及时与网站管理员联系人工对账,联系电话:13700658330。
7.准考证打印
每个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具体事项以相关公告为准。
报名成功并报考岗位正常开考的考生于2015年10月22日00:00至2015年10月24日24:00笔试考试前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
(四)报名注意事项
每名报考者只允许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同时对自己提供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报名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报考者咨询报名、考试等相关招聘事宜请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咨询(上午9:00至下午17:00)。
五、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等。笔试不指定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2015年10月25日上午9:00至11:00。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每人交纳面试考试费50元,于现场资格复审时收取。
2.资格复审委托云南社会化考试测评网负责。“专业要求”参照《2015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
3.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资格复审方式:由本人携带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到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逾期不再受理。
5.资格复审人选确定:笔试结束后,经公示无异议,按照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拟招聘数1:2的比例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参加面试等后续招聘程序。因本人自愿放弃或无法联系等特殊情况出现空缺的,空缺的名额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诚信承诺书(附件5);
2.公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原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注册认证后打印的有效验证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
4.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如:会计从业资格证等;
5.有工作单位的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特岗教师、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提供相关聘用合同和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应届毕业生提供报到证(报到证已进行登记人员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未就业证明);未就业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未就业证明材料,如《就业失业登记证》、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等。
(四)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已通过笔试考试,按笔试成绩排名进入资格复审,但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或者报名时提交信息与现场资格复审信息不一致的,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顺序递补考生无法联系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面试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面试
1.进入面试人选确定。通过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如因特殊情况出现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须达到60分(含)方可进入考核、体检。
进入面试人选自愿放弃的,空缺的名额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面试方式、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岗位履职所具备的水平和能力。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原件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若准考证遗失,可以在资格复审前一天到资格复审当天,上网自行打印准考证;进入面试的考生,若准考证遗失,可以在面试前一天到面试当天上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及体检人员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考试成绩将在云南社会化考试测评网(http://www.ynpta.net)和两区政务网(http://td.km.gov.cn)公示5个工作日。
(二)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三)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面试结束后,考试综合成绩将在云南社会化考试测评网(http://www.ynpta.net)和两区政务网(http://td.km.gov.cn)公示5个工作日。
通过笔试、面试且总成绩在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但未被聘用的考生,其资料进入“两区”人才储备库,用人单位如出现岗位空缺,可根据各用人单位的岗位需求进行筛选,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经考核合格可直接进行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
(四)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须提供书面查分申请及有效身份证件)。
七、考核、体检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综合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含60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若出现考试综合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进入考核和体检环节。
(二)考核及体检由昆明倘甸和轿子山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拟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体检安排拟聘人员到县级以上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三)在考核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应聘人员在合格分数线上(含60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聘用
(一)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云南社会化考试测评网(http://www.ynpta.net)和两区政务网(http://td.km.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公示无异议的,由“两区”人力资源中心通知到岗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
(三)签定劳动合同的聘用人员,按照一年一聘的原则,与用人单位签订岗位聘书,必须在两区工作年满1年及以上方可参加其它考试或辞职。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按照《昆明倘甸产业园区轿子山旅游开发区招聘人员管理办法(暂行)》以及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十、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本公告由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十二、监督电话
昆明倘甸和轿子山两区纪工委监察审计局:0871-62760025
昆明倘甸和轿子山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62760048
附件1.昆明倘甸产业园区轿子山旅游开发区2015年各办部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汇总表.rar
附件3.云南省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及常见问题解答.rar
附件4.公务员体检标准.rar
附件5.诚信承诺书.rar
昆明倘甸和轿子山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201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