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街道实际工作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社区戒毒专职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广州市常住户口(增城、从化除外),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服从管理,具有较强工作责任感及保密意识;热爱社区戒毒工作,不畏惧与吸毒人员密切接触;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没有受过任何处分,没有参与邪教活动;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心理学、社工专业优先;有社工工作经验者优先;退伍军人可放宽为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
(三)年龄限40周岁以下(即1975年1月1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具有履行禁毒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适应不定时工作制;
(五)具备较全面的法律基础知识和文字表达能力,一定的禁毒专业知识技能;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熟悉电脑基本操作。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9月22日—9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2.地点:昌岗街道办事处(晓港中马路147号)三楼党政办,联系人:邓小姐、胡小姐、吴小姐,联系电话:66218817、66218800。
3.注意事项:
报名人员应填写报名登记表(网上可下载),提交毕业证、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工作证或失业证、计生证等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其他招考招聘过程中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面试
1.面试人员由街道根据人岗相适性按1:5的比例(或视报名情况做适当调整)进行筛选,统一组织面试。
2.面试时间:电话通知到个人。
3.面试地点:昌岗街道办事处二楼会议室。
四、体检
体检由本人自行前往医院进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可根据实际需要递补,体检合格者,由街道组织进行政审。
五、政审
政审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到所在单位或街道了解情况、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方式进行。
六、确定人选
政审合格者根据面试成绩从高至低顺序确定初定人选,呈街党工委会议研究确定。
七、聘用
确认录用者,街道将为其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确定试用期。试用期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工资待遇为5万5/年(含五险一金)。街道办事处按政策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
附件:昌岗街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昌岗街道办事处
2015-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