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街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统计工作人员1名。
一、招聘条件
(一)有广州市户籍(不含番禺、南沙、从化、增城、花都户籍)。
(二)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6月30日后出生),性别不限。
(三)具有教育和人事部门认可的大专以上学历。
(四)政治思想良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和违纪记录,没有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行为。
(五)热爱街道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责任心强,服从组织安排。
(六)熟悉电脑文档操作。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从2015年9月15日(周二)上午8时30分起,至2015年9月18日(周五)下午5时止。
2、报名表送交地点:滨江街道办事处民政科(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远安路逸民里15号二楼)。联系电话:34289493。
3、报名要求:报考者报名时须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填写《滨江街公开招聘专职统计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户口簿、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结婚证。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必须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可由他人代报名,代报名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查验报考人员年龄、学历等资格条件,对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通知参加笔试。
(四)笔试
笔试内容以公共基础知识、综合知识、与报考岗位有关的知识为主。依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考人数和面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人员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在街道办事处一楼公告栏张贴公示(未进入面试的人员的成绩仅通知本人)。
(五)面试
街道成立面试小组,对面试人员的职位匹配性、分析判断能力、表达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试。
(六)政审和体检
按笔试40%、面试60%计算总成绩,按招聘职位拟录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人选,组织政审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政审期间拟录用人员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政审、体检不合格者,可依次递补(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递补)。
(七)录用
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保、公积金。
三、录用手续和待遇
招聘的人员由街道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5.5万元/年(含单位及个人缴交的五险一金),街道按政策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社保、医保及住房公积金等。录用者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录用资格。
滨江街道办事处
二O一五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