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基层环保工作力量,使环保监督工作延伸到街道、社区,及时解决环境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我街现向社会公开招聘街道专职环保协管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安排、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良好的服务意识;
2、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本科学历优先;
3、熟悉电脑操作,有一定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无违法犯罪和违纪记录,没有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行为;
5、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1980年9月1日后出生)以下;
6、广州市常住居民,本市户籍人员或非本市户籍人员已办理居住证;
7、熟悉环保知识、拥有相关资格者优先。
二、工作内容
街道专职环保协管员须承担海珠区环保局赋予的环保工作任务,负责本街道辖内环保信息的收集和上报,向区环保局和相关部门上报违法排污行为和违规环保现象。受区环保局的委托,对本街道辖内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并及时现场制止。开展环保法律法规知识和环保政策宣传。参与区环保局在本街道开展的各项环保检查和执法活动。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招聘方式:2015年8月20日至8月23日在海珠区公众信息站内公告。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24日至8月25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凤阳街道办事处城管科(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泰沙路555号406室;联系电话:84076847;联系人:邓小姐)。
3、报名要求:报考者报名时须交本人近期大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近照1张,并填写《凤阳街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非户籍人员)、失业证、毕业证、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报考人员应对提供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4、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准予参加考试;不符合者取消考试资格。
(三)考试及体检
1、笔试:考察公共基础知识、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按20%计入总成绩。
笔试时间为:2015年8月27日上午9:00-10:30
2、面试:主要测评面试对象的组织协调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表气质。满分为100分,按80%计入总成绩。
面试时间:2015年8月27日(星期四)上午10:45-12:00
3、体检:面试和考核结束后,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录用人员,并按1:1的比例组织政审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政审期间拟录用人员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政审、体检不合格者,可依次递补。
(四)考察
主要考察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计划生育等情况。经考察,发现报考人员有违法违纪、违反国家政策、违背社会公德等情况的不予聘用。
四、录用手续和待遇
所招聘的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录用资格。正式录用后,按照街道有关规定执行待遇,月薪约2800元,并按相关定购买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