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和《温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温政办〔2006〕22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温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直属事业单位61名卫生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15年温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直属事业单位卫技人员岗位一览表(二)》。
(二)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计算时间均统一截止到2015年9月30日
(三)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
二、招聘办法与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方式报名,报名时间如下:
10月10日-10月15日 ( 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
2、报考人员下载并填写《温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携带个人近期一寸照片2张、身份证、户口薄、学历(学位)证书。①有工作经历人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完成规培证明、工作经历相关证明(包括进修、培训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②定向生、委培生须提供有关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限选定一家单位一个岗位报考。
4、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取得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先面试(或实际操作)后笔试的办法,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40%+笔试成绩(满分100分)×6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合格分为6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对象。
1、面试。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或实际操作)的能力,考试采用百分制。
2、笔试。笔试内容为本岗位业务知识或本专业知识,考试采用百分制。
3、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对象(遇总成绩同分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亦相同,则需另行加试)。
4、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考核
1、体检对象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2、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报考人员的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标准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体检费用自负。报考市中心血站人员除参照上述体检标准外,血液检查标准仍须按《血站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执行。
3、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标准执行。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4、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其空缺体检、考核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1、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温州人才网和温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相关问题经查实确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其空缺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的相关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3、拟聘用人员通过公示后收到办理聘用手续通知书,要求在3个月内完成聘用手续办理。如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逾期办理或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
四、告知事项与其他
1、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2、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专升本人员或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3、因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4、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5、招聘相关事宜将在温州人才网和温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上公布,请及时登陆查询。
6、本公告公示期自2015年9月24日起至10月9日止共7个工作日。考生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书面意见,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7、其他未尽事宜,按《2015年温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执行。
五、各招聘单位人事科联系电话
市中心医院 88071558 88070053
市第六人民医院 88071558 88070053
市人民医院 88059563 88059592
市中医院 56671500 56671517
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88913745 88913812
市儿童医院 88913745 88993812
市第七人民医院 56575587 56575571
市急救中心 55581290
市中心血站 55582817
附件1:《2015年温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直属事业单位卫技人员岗位一览表(二)》.rar
附件二:《温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rar
温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