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温州检验检疫局关于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温州检验检疫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对象和具体岗位要求
(一)详见《温州检验检疫局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计划一览表》。
(二)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计算时间均统一截止到2015年8月31日。
三、考试、聘用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指标比例不足3:1的,商有关部门研究决定是否开考;
(二)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分数评定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三)笔试以专业基础知识为主,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
(四)笔试后,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与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面试对象。
(五)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笔试、面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参加体检、考核,如有不合格者,依次替补。体检、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六)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经公示一周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如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提供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整个招聘过程中考试的成绩、入围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均在温州检验检疫局门户网站(http://wzciq.wenzhou.gov.cn)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及时登录查询。
四、报名办法
(一)应聘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职称)证书、户口本、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填写《温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报名表》一式一份,于2015年9月11日至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双休日除外)到温州检验检疫局政工处报名。
(二)在职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三)资格审查合格者,取得报考资格。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报名地点:温州市学院中路315号706室
报名咨询电话:0577-88330560;0577-88373310。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温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政工处负责解释。
2015年9月11日
附件:温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报名表
温州检验检疫局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计划一览表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报名资格条件 | ||||
年龄 |
学历(学位)/职称 |
专业 |
户籍 |
其他条件 |
|||
温州检验检疫局所属事业单位 |
低压电器实验室检测岗位 |
1 |
1980年8月31日后出生 |
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普通学校大学本科 |
电气工程及相关专业 |
不限 |
从事低压电器产品检测认证工作经历3年以上或低压电器产品技术工作5年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