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东营区经济社会迅速发展对消防力量的需求,着力解决警力不足问题,东营区公安消防大队经东营区人民政府批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15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与性质
政府专职消防员是为解决警力不足,补充到公安消防队专职从事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的非现役人员。工作单位为东营区公安消防大队黄河中队。
二、应聘条件
(一)政治思想可靠、热爱消防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服从管理、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记录,符合政审要求。
(二)年龄在18至23周岁未婚男性公民(退役军人延至25周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身高165厘米以上,体重适中,身体健康,体检基本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四)有运动特长的、有驾驶技术专长的(需持有B2以上驾驶证)或部队退役的优秀士兵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相关待遇
根据公安消防部队性质、任务的要求,统一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专职消防员在试用期及履行合同期间,享受以下待遇:
(一)第一年工资每月3000元包括基本工资2700元,奖励工资300元,高危补助(按年限长短每月领取200-800元)。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间发给试用期工资,试用期工资1600元/月。单位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情况,适时提高工资基数。工作特别优秀被选聘为副班长、班长或从事特殊岗位者可与现役士兵享受同等岗位补贴。有其他部队急需的专业技术才能经个人申请,单位批准可适当调整工资档次,做出特殊贡献或有特殊技能者可另行协商工资待遇。
(二)单位按规定为政府专职消防员缴纳“五险一金”。
(三)每月安排休假8天,试用期内无假期。
(四)免费提供食宿及生活用品。伙食标准每人每天21元(伙食费不退发个人),实行统一就餐。并按季节、气候特点免费发放制服、工作服及其他个人被装。
(五)聘用时间满三年以上的专职消防员(28周岁以下的团员),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愿意参加党组织并积极工作的,可优先列为发展对象进行培养。
(六)专职消防员应遵守《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和部队相关管理规定。
(七)在工作期间,免费参加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培训和年度体格检查。
四、报名
(一)应聘人员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2、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退伍士兵需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4张。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材料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到东营市东营区西二路689号(黄河口家居城南200米)进行现场报名。
(三)报名时间:2015年9月24日至2015年10月30日。
五、加分条件
(一)退役士兵加1分。
(二)在部队荣获优秀士兵加1分,嘉奖加1分,三等功加3分,二等功以上5分,以最高加分项加分,不累计。
六、体能测试、面试、成绩计算、体检及聘用
(一)体能测试。报名初审合格人员须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为立定三级跳(占30分)、百米(占30分)、3000米测试(占40分)三项,按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体能测试成绩。若报名人数超过招聘岗位数2倍时,从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体能测试成绩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报名人数低于招聘岗位数2倍时,从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实有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体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面试主要是考察应聘人员对岗位的适应能力。按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成绩计算。按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其中体能测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四)体检。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由单位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合格后统一报销体检费用。
因体检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聘用。体检合格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东营区消防大队 刘警官
联系电话:0546-8256119
联系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西二路687号(黄河口家具广场南200米)
东营区公安消防大队
201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