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瓯剧艺术研究院(原温州市瓯剧团)是温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根据《温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温政办〔2006〕220号)和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 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演奏员2名、戏曲服装设计兼管理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及要求
1.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15年温州市瓯剧艺术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2.定向生、委培生须提供有关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9月28日(星期一)至30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方式:分为现场报名和邮寄报名。咨询联系人和电话:杨老师,0577-88319227 13587692566。
(1)现场报名。地点:温州市车站大道621号(温州市瓯剧艺术研究院)。请报考人员提供报名表(注:贴照片,样式见附件2)一式2份、单寸照片3张、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后证书原件返还)。
(2)邮寄报名。请报考人员将报名表(附件2,贴照片)一式2份、单寸照片3张、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等复印件邮寄到:温州市车站大道621号(温州市瓯剧艺术研究院),邮编325000,收信人杨老师。报名日期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逾期报名无效。相关报名材料的原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审查。
3.资格审查
温州市瓯剧艺术研究院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起5天内,由温州市瓯剧艺术研究院工作人员电话反馈报考人员资格审查结果,并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告知领取准考证时间(邮寄报名的为资格复审时间)。现场报名并经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应在指定时间到温州市瓯剧艺术研究院领取准考证。邮寄报名的报考人员,携带报考所需材料原件通过资格复审后即可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领取准考证的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二)考试
考试内容为专业知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考试总成绩=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3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70%。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入围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1.专业知识笔试。主要测试戏曲相关基础理论知识。考试采用100分制。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1:5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达到开考比例后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演奏员岗位的面试内容为现场演奏,要求自选曲目1首(时长不超过8分钟)和现场指定曲目1首,演奏乐器自备。戏曲服装设计兼管理员岗位的面试内容为专业技能测试。考试采用100分制,合格分为60分。此项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对象。
3.笔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核
体检对象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工作参照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 号)执行。报考人员的体检标准参照《 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标准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体检费用自负。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标准执行。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考核资格的,其空缺的体检或考核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温州人才网和温州文化信息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相关问题经查实确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相关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通过公示后,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
1.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专升本人员或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2.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3.因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4.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5.招聘相关事宜将在温州人才网和温州文化信息网站上公布,请及时登陆查询。
6.本公告公示期自2015年9月17日起至9 月25日止共7个工作日。报考人员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书面意见,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7.其他未尽事宜,参照《2015年温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执行。
附件:1.2015年温州市瓯剧艺术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温州市瓯剧艺术研究院公开招聘报名表
温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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