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工作站文职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三七市镇户籍或原户籍在三七市(因求学外迁);
3、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到高中学历);
4、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9月16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
1、报名
时间:2015年9月21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5:00)
地点:余姚市三七市镇人民政府418办公室
办法:报名者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境外学历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退伍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填写《2015年三七市镇公开招聘消防工作站文职人员报名登记表》。
其他注意事项:因特殊原因委托他人报名的,代报者除携带报名者以上相关证件材料外,还要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考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写作》一门,满分为100分,综合基础知识主要内容包括: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科技、逻辑推理、言语理解等。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指标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因放弃面试而空缺的面试名额,不予递补。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50%计算总成绩。
招聘岗位若报名人数5人及以下,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
3、体检、考察。根据总成绩按照高分到低分取1:1的比例进入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即为考察对象。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4、公示:经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对象,经公示3天无异议的,按权限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按规定予以递补。
5、聘用:报考人员接到报到通知后,按规定时间报到,无正常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按规定予以递补。录用人员实行聘任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三年,含试用期三个月,单位按规定参加各类社会保险。
三、其他相关规定
1、本次招聘,如无合适对象,允许招聘不足或空缺。
2、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提前或逾期一概不予受理。
3、招聘工作相关通知,笔试、面试成绩,及拟聘用对象公示将在三七市镇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4、本公告由三七市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三七市镇人民政府
201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