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榆社县公安工作的实际要求,为推进我县基层综治组织建设,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招聘专职治安巡防队员领导组研究决定,招聘专职治安巡防队员18名(其中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生9名、退伍军人9名,按照总成绩分别排序,分别招聘。如一方因报考不达比例核减的名额,则由另一方补足)。
一、招聘范围及名额
凡具有榆社县户籍(包括生源地为榆社籍),28周岁(1987年9 月17 日及以后出生)以下的男性青年。本次招聘专职治安巡防队员名额为18名(公安12名,检察院3名,法院3名)。根据招聘需求,报考人数应达到招聘人数3倍以上,如不达3倍,则相应核减招聘名额。
二、招聘及限制条件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公安事业,了解公安业务,自愿从事巡防工作;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未就业的全日制大专以上普通高校毕业生及退伍军人;
4、身高168cm及以上。
(二)报名限制条件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5、其它不符合录用人民警察条件的。
三、招聘办法及招聘程序
采取公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办法。
(一)公告
公告时间:从2015年9 月17 日至2015年10 月8日;
公告方式:榆社县电视台及榆社县政务公开网。
(二)报名
从2015年10月13日上午8:00起至2015年10月14日下午18:00止,在榆社县公安局一楼大厅报名。报考人员需填写《招聘专职治安巡防队员报名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3、县人才中心出具证明全日制大专以上高校毕业生档案托管证明;
4、县民政部门出具退伍军人身份与未安置证明;
5、县计生局出具已婚人员计生证明;
6、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红底彩色照片4张。
(三)资格审查
县招聘专职治安巡防队员领导组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参考资格。
(四)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科目为:《公安基础知识》60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40分,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若出现成绩相同者,则全部参加体能测试),按照1:2的比例参加体能测试。
考试时间、地点另定。
报考人员应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
(五)体能测试
测试标准按照公安部颁布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进行,项目为:1000米、4×10米往返跑、纵跳摸高,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测试时间、地点另定。
(六)体检、政审及聘用。
拟招聘人员按照笔试和体能测试两项得分测算出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人员并组织体检(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则以笔试成绩分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相同,则以学历高者优先),体检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标准进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审查相关规定进行政审。拟招聘者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对政审合格者要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对拟聘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并考核,考核合格的由相关部门办理聘用手续。
榆社县招聘专职治安巡防队员领导组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