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全媒体新闻记者10名(男性6名,女性4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新闻事业,愿为电视新闻发展贡献力量;
2、注重团队协作,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3、掌握基本的新闻理论和写作技能,拥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
4、掌握新媒体操作技能,能熟练运用新传播手段采编新闻;
5、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6、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25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户籍不限。
二、工作地点:余姚市广播电视台以及下属各乡镇、街道广播电视站。
三、招聘人员性质
由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余姚分公司派遣至余姚市广播电视台工作,薪酬待遇参照公司派遣人员工资待遇执行,缴纳五险一金。
四、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25日-2015年9月7日(8月30日,9月3、4、5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余姚市阳明西路718号-A(余姚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三楼)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余姚分公司;
3、报名办法。报名者持身份证、学历证书(境外学历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填写《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余姚分公司派遣制员工报名登记表》(下载见附件),接受资格审核。
4、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指标比例不足1:2时(即男性报名人数不足12人,女性报名人数不足8人),可核减相应岗位招聘指标。
5、咨询电话:62703303 62703373(工作时间)
六、录用办法
1、笔试:笔试科目为新闻写作,采用百分制,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实践考核: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男、女分别以1:1.5的比例(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全部入围,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实践考核对象,因本人原因放弃实践考核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实践考核为期一个月(实践考核发放劳务补贴800元,应自行缴纳人身意外险等相关保险),期间按全媒体记者职位考核要素进行考核,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3、体检:对实践考核通过的人员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
4、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被考察者自愿放弃考察的,取消录用资格。
5、公示:实践考核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拟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6、录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报批同意后录用(已参加工作的拟聘用对象,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手续),与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余姚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享受公司规定的相关待遇。
七、本次公开招聘委托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余姚分公司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201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