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我街工作人员队伍,提高地区社会管理和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2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岗位、数量及工作内容:
1、街计生办工作人员1名,主要负责优生服务和计生用品用具管理及科室日常工作。
2、街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1名,主要负责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学历要求:要求大专以上学历;
(二)年龄要求: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善于沟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
(四)熟悉电脑基本操作,身体健康,无治安刑事犯罪记录。
(五)具有广州市常住户口。
三、岗位薪酬及待遇:
按《荔湾区街道管理和服务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和《白鹤洞街合同制工作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从2015年9月14日上午9点起,截至时间为2015年9月18日下午5点。
2、报名地点和联系人:
①街计生办工作人员岗位:荔湾区白鹤洞街道办事处三楼计生办(培真路2号之一),联系人:张小姐81898893。
②街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岗位:荔湾区白鹤洞街道办事处一楼政务服务中心(培真路2号之一),联系人:卢小姐81650109。
3、报名要求:
①每位应聘者仅限报考一个职位。
②报名人员应自行下载填写《白鹤洞街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提交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个人户口簿复印件需复印户口簿首页),计生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或结婚证),以及小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③应聘人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五、面试
经我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电话另行通知具体考试时间。面试采取面谈形式。
六、体检
按招考职位与面试成绩高低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并组织体检。其中体检由招聘单位通知拟聘用人员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所需要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并根据考察与面试成绩高低按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七、录用
1、考察及体检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
2、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并按顺序递补。
九、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白鹤洞街党政办负责组织实施,街计生办、街政务服务中心配合,街监察室负责监督工作(监督电话:81800393)。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白鹤洞街道办事处
二O一五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