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街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救助专职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岗位资格条件
(一)具有广州市常住户口;
(二)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三)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四)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行为;
(五)热爱街道工作,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良好的服务意识,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组织安排;
(六)具有一定的文字处理、档案管理能力及良好的协调、语言沟通能力,熟练操作电脑。
二、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从2015年8月6日(星期四)至8月7日(星期五),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
3.报名地点和联系电话:海珠区瑞宝街道办事处(南洲路南洲名苑怡居街59号二楼党政办),联系人:黎小姐,电话:84051845。
4.报名要求:报考者报名时须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并提供《瑞宝街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网上可下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学历证、计生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应聘者的年龄、其所具有学历必须与所应聘的职位相对应,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资格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发放笔试准考证,准予参加笔试。
四、考试
1、笔试。公共知识部分包括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专业知识部分包括与工作岗位相关的业务知识等。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2、面试。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3、体检和组织考察。
按招聘人数和总成绩高低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遇体检不合格者,空余名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经过组织考察合格者,办理入职手续。
五、福利待遇
录取后签订劳动合同,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待遇按54000元/人/年(含单位、个人缴付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未尽事宜按我街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瑞宝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瑞宝街道办事处
201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