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街道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出租屋管理员2名。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政治觉悟高,思想素质好,符合有关政审条件;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三)具有较强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熟悉电脑操作;
(四)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有关规定,服从工作安排;
(五)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1975年8月30日以后出生)。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5年9月14日至9月15日
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2:30—5:00时。 (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广州市黄埔区文冲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三楼出租屋服务中心(文元香元一巷1号广新路文园牌坊直入约60米);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82191185
(三)报名所需携带材料:
1.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小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
3.计生服务证或流动人口计生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
4.填写《文冲街招聘出租屋管理员报名表》(报名表在报名时一并填写,填写信息务必准确、真实,字迹须端正、清楚),所有个人资料原件,在报名时进行核对后现场退回,复印件不再退还。
(四)资格审查
应聘者提供的报名材料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按照电脑操作能力测试、面试及政审的程序进行,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将另行电话通知考试)。
四、体检和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根据体检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黄埔信息网》(http://www.hp.gov.cn/)公示3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通过公示后,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转为正式出租屋管理员。出租屋管理员工资待遇按照《黄埔区街道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和出租屋管理员工资待遇考核实施办法》执行,并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享受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休假等福利待遇。
六、其他
(一)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违法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州市黄埔区文冲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广州市黄埔区文冲街道办事处
201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