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虹星桥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5名,长兴顺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人数
1.虹星桥镇编外工作人员5名:长兴生源或具有长兴县户籍(以2015年8月31日为准);
2.长兴顺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管理岗位1名:户籍不限。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
2.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3.每个岗位对应的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具体要求详见《虹星桥镇2015年公开招聘编外及长兴顺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凡有违法违纪记录,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三、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等详见《虹星桥镇2015年公开招聘编外及长兴顺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四、招聘步骤和程序
招聘工作分公开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
1.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9月14日至2015年9月17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4:30);
报名地点:虹星桥镇党政人大办公室
联系人:丁莉萍
联系电话:0572-6902855
报名材料: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报名表(附件2)、户口簿、毕业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以及近期二寸红底免冠彩照3张;要求管理经验的岗位另需提供原单位证明1份。
招聘岗位名额与报考人数之比达到1:3以上,按确定的招聘名额进行考试。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应聘。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条件与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3.笔试
(1)笔试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结束后,考试成绩在镇机关政务公开栏公示并告知考生。
4.面试
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名单。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不满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总成绩合成
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如总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如出现总成绩、笔试成绩均并列的,对并列考生进行加试。
6.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7.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在长兴县人事人才网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被录用的人员按照《虹星桥镇编外工作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有关说明
1.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其他未尽事宜由虹星桥镇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镇政府监督电话:0572—6902855
编委办监督电话:0572—6256077
虹星桥镇公开招聘编外及长兴顺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报名.zip
2015年虹星桥镇公开招聘编外及长兴顺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岗位表.zip
虹星桥镇人民政府
2015年9月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