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引领作用,为平阴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为部分单位引进非在编高层次人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人才计划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计划为部分单位引进非在编高层次人才25人。具体岗位详见《平阴县2015年引进非在编高层次人才岗位汇总表》(附件1)。
二、引进人才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研究生以上文化程度,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5年9月16日前取得。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9月16日以后出生)。
4、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具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正在接受审查尚未有结论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3、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4、与原用工单位存在劳动纠纷的;
5、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
6、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采取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和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9月16日 上午8:30—下午17:00。
报名地点:平阴县锦东新区劳动大厦
(二)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
1、报考人员严格按岗位条件要求进行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报名前要仔细阅读《平阴县2015年引进非在编高层次人才公告》。根据岗位要求的条件,认真选择报考岗位,于2015年9月16日前登录平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pingyin.gov.cn)下载《平阴县2015年引进非在编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诚信承诺书》(附件2),正反面打印,并按要求规范填写、贴好照片。
2、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需提交《平阴县2015年引进非在编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诚信承诺书》、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4张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等进行资格审查。除提交上述材料外,在职人员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出具介绍信确有困难的,经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可在体检考察前提供,到时提供不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一份复印件。
3、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还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办理收费减免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4、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交面试考务费70元,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对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面试
面试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每个报考人员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20分钟。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列为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如招聘单位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中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在体检、考察时,因弃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也按照上述方法从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中等额递补。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
五、体检考察
各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计划在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对确定的体检考察人员,由主管部门组织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进行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对被考察者出具考察合格或不合格的书面意见。
因弃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面试成绩排名从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后再组织进行体检考察。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政府门户网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人员统一上岗进行试用,试用期1个月,试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不列入编制管理。工资参照我县同类人员工资确定,由县政府财政负担。社会保险金按照企业人员缴费标准缴纳,个人承担部分由个人负担,单位承担部分由县政府财政负担。公示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劳动合同期为1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县研究意见确定是否续签合同。合同期间对可办理派遣手续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实行人事代理,人事档案统一转至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
七、信息发布和其他
引进非在编高层次人才的公告、成绩、公示等有关信息通过平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pingyin.gov.cn)进行发布。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0531-87885887;0531-87878600
监督电话:县监察局 0531-87883716
八、纪律要求
报名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公告,诚信应聘。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要如实提供自己的真实信息,发现弄虚作假及舞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已被聘用的随时解聘。对在引进工作中出具假证明材料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附件:
1.平阴县2015年事业单位引进非在编高层次人才岗位汇总表(点击查看).rar
2.平阴县2015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诚信承诺书(点击查看).rar
中共平阴县委组织部
平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