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促进全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严格执法,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江西省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办法》,经市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0名景德镇市人民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
一、选聘范围
全市非行政执法工作岗位的市民。
二、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的职责
(一)及时反映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或者建议;(二)应邀参加行政执法检查活动和专项调查;(三)办理市政府交办的其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事项。
三、应聘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的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忠于职守、作风正派、清正廉洁,熟悉必要的法律和行政执法业务知识;(二)热心公益事业,办事公正,敢于坚持原则,积极参加市政府组织的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四)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四、应聘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资料
(一)填写《景德镇市人民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自(推)荐表》,该表格可在邮箱:2869148231@qq.com(登录密码: jdzszffzb)中下载或到市政府法制办(地址:瓷都大道686号市政府办公楼四楼436室)领取。有工作单位的,填表时须加盖本人所在单位公章;(二)身份证复印件; (三)学历、学位、职称或者能够证明应聘人员经验能力、业务专长的其他材料。
上述资料于2015年9月20日前交(或寄送)至市政府法制办,自(推)荐表格的电子版请同时发送至262957527@qq.com。市政府法制办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对审核合格人员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市政府法制办将提请市人民政府同意后颁发聘书。
联系人:冯昕晟;电话: 8382221、18979823174
景德镇市政府法制办
2015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