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人力资源培训教育中心是金华市人力社保局下属事业单位,是差额拔款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市公务员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等工作。因工作需要,面向金华市范围招聘合同制财务工作人员一名。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合同制出纳岗位一人。
二、报名条件
1.学历要求:具有全日制专科毕业以上学历。
2.专业、职称:要求会计、财务相关专业毕业,具有助理会计师职称(含)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
3.年龄、户籍:年龄要求在40周岁(含)以下;户籍不限。
4.有关专业问题由中心负责解释。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9月2日至9月9日。
2.报名地点:金华市双溪西路150号(青少年宫西侧),金华市人力资源培训教育中心办公室(405室)。
3.报名方式: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和毕业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
4.联系电话:83188981方志如
四、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包括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科目)、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占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若报名人数达5人(不含5人)以上,组织笔试。若报名人数不足5人(含5人)的,直接采用面试的方法,确定名次。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取前5名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入体检、考核。面试三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招聘单位可以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替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成绩、综合成绩(不组织笔试的,公示面试成绩)在市人才网公示。
五、体检、考核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招聘人数进行体检、考核,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在拟聘用通知书下发前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人员需在拟聘用通知书下发前完成,通知书下发后一律不再递补;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招聘单位公示七个工作日,无举报或经审核符合招聘条件的,办理聘用的有关手续。
1.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
2.考核: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金华市人力资源培训教育中心
201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