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金华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金华市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强的沟通能力;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共有53家市直属事业单位参加招聘,计划招聘 104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的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及要求详见《金华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需求表》(附件1)。
三、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2015年8月11日(上午8:30---12 :00,下午14:30---17:30)在金华市人才市场二楼(金华市丹溪路1195号),各招聘单位集中统一现场报名。
2.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报考人员需如实填写《金华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附件2),提供近期免冠1寸彩照二张,并携带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岗位所需材料。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清单。
3.年龄及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报名日。
4.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缴纳考务费40元。
四、考试
考试采用百分制。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和面试各占50%计入总分。
1.笔试。各报考的岗位报名人数达到招聘计划数的3倍及以上进入笔试。各报考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本岗位招聘计划。
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2015年9月12日上午由市人事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的1:3(不足此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体检、考核环节。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招聘单位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替补。
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等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时间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3.如招聘单位有特殊要求的按《金华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需求表》执行。
4.考试成绩可在以下网站查询:
金华人才网(http://www.jhrcsc.com)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http://www.jhlss.gov.cn/)
各单位主管部门网站。
五、体检、考核
笔试、面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总成绩最优者(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六、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或在拟聘用通知书下发前放弃的,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进行递补,递补人员需在拟聘用通知书下发前完成,通知书下发后一律不再进行递补。
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七、其它
本次招聘公告由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有关专业、学历、学位和工作经历等具体问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