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检察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速录员3名。
一、招聘条件
1、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作风正派,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能熟练操作电脑办公软件,有较强的文字、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7月以后出生),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法律或文秘专业,金华市区常住户口,包括婺城区、金东区。
二、报名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在金华市人民检察院报名,地址:环城南路西段1516号510办公室,联系电话:82537070。报名时请携带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2寸照片1张。
三、录用
报名人员由市检察院组织面试,入围者经过体检、考核合格,择优录用,办理聘用的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