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征求公众对政法系统各部门的意见建议,不断提高政法工作水平,积极服务社会,根据信丰县委政法委研究决定,成立“信丰县政法系统民意调查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电话调查访问工作人员(以下简称话务员)。
一、招聘岗位、人数:话务员4人。
二、岗位主要工作任务、工作职责:民意调查中心配备4套电脑拨号系统,话务员逐一拨叫县内电话,按5个确定问题,征求并记录群众对全县政法部门的工作评价、意见建议。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较强的群众观念和法治观念,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形象端庄、举止大方、无不良嗜好,符合附件规定的体检标准。
3.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信丰县本地人,女性,中专以上学历。
4.具备良好的电脑操作技能,中文录入速度在每分钟35字以上。
5.热爱客服工作,具备良好的心理承压能力、业务学习素质,为人诚信,工作积极主动、细致、热情,具有高度的敬业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
6.普通话标准、声音甜美、口齿清晰,熟悉信丰方言,会说简单方言,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情绪控制、表达能力,能承受较大的工作压力。
四、工资福利待遇:工资按每月2000元标准,给予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在县检察院六楼办公,可以在县检察院食堂用餐,每餐个人承担3元伙食费。
五、招聘程序及方法
招聘采取面试、考核方式进行,程序包括报名、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政审)、聘用等环节。
(一)发布公告、报名
1.发布公告。2015年9月1日开始在信丰就业创业网(www.xfjy.gov.cn)及其他媒体上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自公告发布满4个工作日之后开始报名,报名时间为2015年9月4日—9月8日。现场查看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件,填写报名登记表。
(二)资格审查、面试
2015年9月8日以后电话通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面试。面试内容为语言表达、电脑操作、临场应变、仪表举止及专业素养等,面试考官由政法系统政工干警组成。按面试成绩择优等额确定体检、政审对象。
(三)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核(政审)及初步聘用对象。
(四)考核(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及家庭进行考核(政审),了解其及家庭成员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家庭教育等方面情况,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政审后人数不足的情况下再按面试成绩择优遴选。
(五)聘用
1.考核结束后报信丰县委政法委审核,通过的确定为拟聘人员。
2.信丰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分别与一名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3、工作期限为一年,若需续聘重新签订协议。
六、招聘工作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97-3335636,3333169
联系人:李主任、张主任
现场报名地址:信丰县县政中心A栋四楼405室信丰县委政法委办公室。
附1、体检标准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为体检不合格:
(一)器质性心脏病伴心功能不全者;
(二)血压超过18.66/12KP(140/90毫米汞柱)、低于11.46/7.4KP(86/56毫米汞柱);单项收缩压超过21.33KP(160毫米汞柱),低于10.66KP(80毫米汞柱);舒张压超过12KP(90毫米汞柱),低于6.66KP(50毫米汞柱);
(三)结核病未治愈者;
(四)支气管扩张病未治愈者;
(五)有各种恶性肿瘤病史或者各种结缔组织疾病(胶原疾病)和内分泌系统疾病者;
(六)各种肾脏疾病伴肾功能不全者;
(七)有癫痫病史或者精神病史、癔病史和夜游症者;
(八)肺切除超过一叶或者肺不张一叶以上者;
(九)类风湿病影响肢体功能或者慢性骨髓炎者;
(十)麻风病未治愈或者性病和爱滋病毒检测阳性者;
(十一)青光眼或者视网膜、视神经疾病(陈旧性或者稳定性眼底病除外)者;
(十二)两眼矫正视力之和低于5.0(体检实施中遇此情况,用标准对数视力表中相应的小数记录法,记录两眼视力之和再折算成5分记录数值)或者按照专业要求检测门辩色力不合格者;
(十三)两耳听力均低于2米者;
(十四)上肢、下肢均不能运用或者两下肢不等长超过5厘米、脊柱侧弯超过4厘米与肌力二级以下和显著胸廓畸形者;
(十五)口吃,口腔有生理缺陷及耳、鼻、喉疾病之一妨碍工作者;
(十六)五官不端正,面部畸形,有较大面积疤、麻、血管瘤、白癜风,黑色素痣等而影响面容者;
(十七)其他影响健康和话务工作的疾病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