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松阳县民政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门卫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没有受过刑事处分和党政纪律处分。忠于职守,敬业爱岗,遵守职业道德,工作认真,吃苦耐劳。
2.松阳县户籍,年龄上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3.有担任保卫经历人员,优先录取。
二、报名办法
有意者请带身份证复印件1份,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于2015年9月7日至9月11日上班时间,到松阳县民政局办公室(西屏街道慧明小区1号,民政局办公室三楼)报名,遇休息时间,可电话联系,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8062216,手机:13735946340(616340)。
三、录用办法
经面试,择优体检后录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有关待遇
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发试用工资。试用期满考察合格,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松阳县民政局
2015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