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7日因工作需要,丽水市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丽水市处州福利中心和丽水市救助管理站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各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一)丽水市处州福利中心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人员实行聘用制,选聘管理岗工作人员1名;
(二)丽水市救助管理站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实行聘用制,选聘管理岗工作人员1名。
二、选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选聘范围和对象
1.全市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在丽水市所辖各县(市、区)事业单位(含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满2年(2013年9月14日前被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报考须征得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书面同意。
(二)选聘条件
1.热爱民政事业,品行端正、爱岗敬业、甘于奉献;
2.学历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
3.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74年9月14日以后出生),市级单位(含丽水经济开发区)年龄可在45周岁以下(1969年9月14日以后出生)。
三、选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综合测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确定人选并办理调动手续。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15年9月14日至15日(正常上班时间)。
报名地点:丽水市民政局(莲都区花园路1号行政中心裙楼310办公室)。
报考人员须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从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
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另行通知参加考试。
(二)考试
考试主要考查应试者的文字组织能力、工作协调能力和个人综合素质。
当选聘岗位报名人数比例达到或超过1:6时,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形式为写一篇文章,满分100分,笔试后按选聘岗位计划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然后进行面试。
当选聘岗位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6时,考试只进行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的形式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选聘岗位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6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并按照岗位选聘计划数1:2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四)讨论决定、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等情况,按照岗位匹配性,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丽水市政府门户网、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丽水市民政局网站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满未发现问题的按有关人事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本次选聘由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丽水市民政局及选聘单位组织实施。
本公告由丽水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8-2091576
联系人:丁洁婷
附件:丽水市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民政局
2015年9月6日
丽水市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市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