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孟州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3-2023)》,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经中共孟州市委、孟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经济类、管理类、计算机与信息管理类、建筑类等专业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高层次人才(具体要求详见附表1)。
二、招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具有全日制普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1997年9月5日至1980年9月5日期间出生),且符合拟招聘岗位要求的人员;
4、2015年7月31日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主要程序是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全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
(一)报名
为方便考生招考,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5年9月15日至9月30日。(法定假日除外)
2、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每人限报1个岗位。
3、报名方法:网上报名需登陆孟州市人民政府网(www.mengzhou.gov.cn)或孟州市党建网(www.mzsdj.com),下载《孟州市201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进行填写,并将报名表和2寸彩色数码免冠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发送至电子邮箱(mzszpb@163.com)。现场报名请携带有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孟州市委组织部干部培训科报名(河南省孟州市东河阳大街3号)。咨询电话:0391-8197112。
4、提交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留学回国人员除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外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考生在进入考核程序前必须提交报名时所持学历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2)近期2寸免冠彩照5张(35×45mm)。
(3)《孟州市201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1份。
(4)已就业人员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已婚的需提供计划生育证明(须县级以上计生部门盖章),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证明(须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盖章)。
(5)网上报名人员须于10月14日前,将有关资料复印件以挂号信方式邮寄到或现场送至孟州市委组织部干部培训科(以当地的邮戳日期为准)。邮寄地址:河南省孟州市委组织部干部培训科刘先生收,电话0391-8197112,邮编:454750。
(6)报名情况将从9月15日起在孟州市人民政府网和孟州市党建网上每天及时公布,请报名人员注意查询,如有异议及时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391-8197112(工作日早上8:00--12:00,下午3:00--6:00)。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人员提交资料情况,由孟州市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初审,并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员名单于2015年10月23日在孟州市人民政府网和孟州市党建网上公布,《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同时网上发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与拟招聘专业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情形的,随时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面试
1、所有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网上报名考生在领取《面试通知书》前须提交本人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未提供原件者,一律不得参加面试。
2、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分值为100分,时间不超过15分钟。主要测试考生的心理素质、专业知识、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应变创新能力等方面。
3、各专业拟招聘岗位无人报考或报考人数少于拟招聘岗位名额的,递减该岗位拟招聘名额,递减的名额由市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调剂到其他专业。
4、面试设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面试人员所在考场所有面试人员的平均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一律不予以聘用。
5、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四)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孟州市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面试成绩,按各专业拟招聘名额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合格分数线以上)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人员。体检和考核标准参照招录国家公务员有关标准执行。对体检、考核不合格人员形成空缺的,可从同一专业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一次。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者,经市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孟州市人民政府网和孟州市党建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编制、工资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或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待遇
聘用人员使用财政全供事业专项编制,聘用后根据专业特长,派驻到市直单位紧缺岗位工作。聘用人员由市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用人单位统一管理。聘用人员除执行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外,硕士、博士研究生每年分别享受市政府工作津贴5000元、10000元,补助年限为3年。聘用人员直接执行定级工资标准。孟州籍以外的人员可提供3年免费住房。首次就业人员试用期12个月,已参加工作并在原单位已转正定级的,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
本公告由中共孟州市委组织部、孟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孟州市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
附件:
河南省孟州市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