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书记员)1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体健康,年龄28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义乌市本地户籍;
3、法律、法学等相关或相近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二、报名方式
1、时间:2013年6月14日-6月21日(双休日除外)。
2、地点:义乌市香山路389号8楼仲裁院。
3、需带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
三、相关待遇
聘用期间的有关工资福利等待遇按市财政有关规定执行。
四、咨询电话:85435320联系人:傅莹莹
义乌市人事劳动仲裁院
201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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