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残疾人事业发展需要,根据《安吉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
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二、招考对象
具有本县常住户口的社会人员和安吉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已就业的人员报考须征得用人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的证明(已是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的,报考还须主管部门同意)。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心健康,有志于残疾人事业;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四、招考程序
1、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安吉县人力资源市场(县生态广场科技楼一楼)
报名办法:报名人员持填写好的报名表(考生自行下载,下载地址“安吉人力资源网”),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2张、已就业人员还要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到现场报名。
2、笔试
考生资格审查合格后,统一进行笔试。笔试成绩采用100分制,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面试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遇末位成绩并列均进入面试。
4、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总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依次替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察工作依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核工作细则》执行。
5、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安吉人力资源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录用人员,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解聘带来岗位空缺的,从面试中按高分到低分替补,体检、考察、公示和试用期等按前款规定不变,时间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安吉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本次招考工作由安吉县残联纪检部门监督。
咨询电话:5123844、5222210
安吉县残疾人托养中心
201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