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针对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求现状,有关单位招聘计划及方案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3年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0名。本次公开招聘的笔试、面试均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统一命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具有本县常住户口的各类高校历年毕业生。
2.具有浙江省常住户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可报考安吉县财政项目预算审核中心的工程造价岗位、安吉县地理信息中心的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岗位、安吉县乡镇规划管理站的村镇规划管理岗位、安吉县国家项目审计中心的工程审计岗位、开发区(递铺镇)公共安全监督管理中心的村镇规划岗位、梅溪镇公共安全监督管理中心的村镇规划岗位、天子湖镇公共安全监督管理中心的村镇规划岗位、报福镇公共安全监督管理中心的村镇规划岗位。
3.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户口不限。
招聘对象户口以2013年9月28日的所在地为准。已就业的人员报考须征得用人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已是事业编制人员的,报考还须主管部门同意)。
鉴于本次招聘的体检和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现行公务员考录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身体状况不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存在《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第十二条所述情形的人员,不宜应聘。
因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3.具有报考岗位所需学历、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4.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8年9月28日以后出生)。部分岗位根据招聘单位实际需要,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73年9月28日以后出生),具体招聘单位、岗位详见招聘计划表。
5.部分招聘岗位所要求“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2013年9月28日前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工作或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2年及以上的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三、招考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的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本次招考按岗位要求进行,每人限报1个岗位。每个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按1﹕3比例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报名结束后,未达到开考比例岗位的人员可在次日上午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报名时间:2013年9月28日(星期六)8:30—16:00;
报名地点:安吉县实验初中教育集团芜园校区(递铺镇芜园东路8号)。
报名程序: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大学生“村官”任职资格由县委组织部和招聘单位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凭确认后的《2013年安吉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到服务台登记并领取《领准考证凭证》。报考人员须缴纳考务费40元。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网上自行下载《2013年安吉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附件2)并填写完整,贴好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份;
4.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领准考证凭证》于2013年10月14日、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到县人才市场(县城生态广场西侧科技楼1楼)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
(二)笔试
县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试卷满分为100分。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时间为10月19日上午9:00—11:30,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考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2确定面试对象。如遇末位并列的,并列者均列入面试名单。领取面试通知书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则在该岗位笔试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为11月9日,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四)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总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察工作依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核工作细则》执行。
(五)公示、聘用
1.公示。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被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安吉人才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者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核结果为不宜聘用的,放弃或被取消入围、拟聘资格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2.聘用。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是农村户籍的还需办理“农转非”手续。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聘用人员在本县的服务期不少于5年。
四、其它事项
本次招考工作接受县纪委(监察局)监督。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事业人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
考生可登录安吉人才网(www.ajrsrc.com)查询。咨询电话:0572—5123465。
附件:
1.2013安吉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rar
2.2013年安吉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rar
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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