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是2006年12月28日批复成立的,为自治区文化厅直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承担了我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的技术性和事务性工作。为满足我单位的业务发展需要和人才储备需求,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精神,经自治区文化厅同意,以及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批准,2015年我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
一、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服从工作安排;
(四)具有刻苦钻研、爱岗敬业及团队合作精神;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适合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及条件(见附件)
三、发布招聘信息
公开招聘信息通过广西人才网http://www.gxrc.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官方网http://www.gxwht.gov.cn/。发布时间从自治区人社厅批复之日第2天起,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5年9月7日至9月8日(2个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方法
报考人员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15年公开招聘计划表》具体要求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15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1),并准备报名需提供的相关材料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采用现场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
现场报名:现场报名的人员需带上报考材料以及报考材料的原件报名。
报名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南宁市建政路33号(综合实验楼三楼)
联系电话:0771—2875734,0771-5605276
(三)报名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报考者应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如有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请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15年公开招聘计划表》中招聘岗位相应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蓝底彩照2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和近期彩色生活照片1张;
2.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15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1);
3.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复印件;
4.以下岗位需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
报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人员需要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需提供纸质报名材料一式两份,并带上所有报名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查,原件查实后退回个人。
2.请报考人员在报名后,持续关注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官方网http://www.gxwht.gov.cn/,考试的最新信息会第一时间在文化厅网站上公布。
3.请报考人员报考后,保持手机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联系。
4.应聘材料恕不退还,我单位将妥善处理。
五、报名资格审查及其他
(一)审查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以及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岗位基本要求。
(二)我单位将在自治区文化厅官方网公布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以及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三)报名资格审查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人事处全程监督。
(四)考试费用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参加考试者,按物价局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收取考试费50元/人。
六、考试
拟聘岗位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能少于1:3。达不到1:3开考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必须经自治区文化厅同意,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方能开考。
考试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如不按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考生须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100分)
笔试为闭卷考试,针对招聘岗位的专业特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及文字表达能力等。笔试主要针对招聘岗位的特点,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专业能力等。
笔试时间:2015年9月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考生提供个人笔试成绩和岗位排名查询,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官方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姓名、成绩和岗位排名。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确定的人员名单在公布当日通知。笔试成绩计入总成绩。
(二)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基本技能、专业技能、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领悟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面试考官由自治区文化厅、自治区人社厅、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以及外单位专家等9人组成,其中外单位专家不少于考官总数的三分之一。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官网公布考生的面试成绩及排名,面试不达1:3开考比例的岗位,考生成绩达不到考场满分值百分之七十以上的,不能进入考核环节。
(三)综合成绩计算
以综合成绩作为考生最后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七、考核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对象。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拟聘人选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核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在报考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体检
1.从考核合格人员中,按岗位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西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2.体检人员、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3.如考核和体检不合格则按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九、公示
经考核、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广西人才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的基本信息,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现行制度办理相关入编手续。公示无异议的人员,需经自治区文化厅审核后,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经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编制使用审批手续后,再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
十、聘用待遇
聘用后的管理和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年,工作三年内不予以办理调出手续,若擅自离职,按签订岗位合同违约条款处理。
十一、纪律监督
本次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771-5646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