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珠海市高新区规划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合同制聘用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薪酬待遇:
(一)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珠海高新区公开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岗位一览表)
(二)薪酬待遇
被聘用者为合同制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照高新区同类人员待遇标准执行。咨询电话:0756-3310100(毛先生)
二、职位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罪正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方式:邮箱接收(yyq_7977@126.com);
(二)报名时间:2015年8月22日至8月30日;
(三)报名时应递交的材料:
(1)《珠海高新区公开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报名表》(电子文档);
(2)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计划生育证明(电子文档)。
考试通知将于报名工作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考察三个环节
(1)笔试。考试内容以报考专业内容为主。
(2)面试。笔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依成绩高低并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认面试人选(若进入面试人员少于1:3,笔试成绩在合格线上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素质与能力。
(3)考察。由领导小组对考察对象的学历背景、工作经历、综合素质等进行综合考察。
考察结束后,对考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五)拟聘用人员公示
确定拟聘用的人员体检合格后,在高新区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六)体检
在珠海市三甲以上公立医院进行,标准按一般劳动用工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五、办理聘用手续
按劳务派遣的办法办理聘用手续。即由聘用人员与珠海市南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然后由该公司将聘用人员派遣到区规划分局工作;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终止聘用关系。
六、其他事项
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