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名额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人数:成都高新区人民检察院行政综合岗位工作人员6名(聘用制,无编制)。
岗位职责:相关部门日常行政事务及文秘工作。
工作地点:成都高新区人民检察院。
(二)岗位要求:
1.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年龄在35岁以下(即1980年8月17日之后出生);
3.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组织观念强,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或党纪政纪处分;
4.具有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写作能力和综合处理事务能力;
5.持有C1及以上驾驶执照者及法学、汉语言文学、计算机、新闻专业考生优先考虑。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5年8月17日-8月30日
(二)报名方式(两个步骤必须全部完成,方可视为报名有效):
1.网上填写并提交报名表。
报名网页链接:http://www.sojump.com/jq/5589252.aspx(注意:请使用IE浏览器并避开网络高峰期填写)
2.发送简历。
以“姓名+应聘岗位”命名个人简历(含电子照片),作为附件发送至邮箱rczp515@163.com。
三、招聘程序
(一)笔试:报名截止后一周内通知进入笔试人员,未通过简历筛选者将不再通知。
(二)面试:笔试后一周内通知进入面试人员,未通过笔试者将不再通知
(三)体检:面试后一周内通知进入体检人员,未通过面试者将不再通知。
(四)政审: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阶段。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四、聘用及待遇
(一)体检考察合格后,与用人单位正式签订聘用合同。
(二)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将解除聘用合同。
(三)待遇从优,按照高新区有关规定执行。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成都高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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