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高新区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预防各类事故发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检查员,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专职安全生产检查员9名,其中非煤矿山岗位2人、冶金岗位1人、法律岗位1人、综合管理岗位5人。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本职岗位,坚持原则,作风正派,服从领导,认真负责,廉洁奉公;
2、熟悉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关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实践经验丰富,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事件处置能力;
3、身体健康,吃苦耐劳,能深入基层、企业一线开展工作;
4、从事与安全生产5年以上工作经验;
5、具体专业及条件详见附件1。
三、工资待遇
专职安全检查员工资为2888元/每人每月(含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考核奖300元/每人每月、交通补贴200元/每人每月。
四、招聘办法
此次招聘采取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录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实行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6月17日-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2、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高新区火炬大厦(柳泉路与政通路交叉路口北)13楼1305室,联系电话:0533-3580633。
3、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交《淄博高新区公开招聘专职安全检查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2份,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原件、复印件2份,招聘条件中要求的行业工作年限或岗位工作年限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2份。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面试前招聘主管部门依据高新区安全检查员招聘标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入面试。
(三)面试
采用专业知识面试的方法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具体事宜详见高新区人力资源网。
(四)体检考核
1、确定体检考核人员
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在淄博高新区人力资源网上公布。
2、体检和考核
体检参照相关行业体检标准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
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不按规定参加体检、考核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或考核不合格人员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对象。
(五)录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录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自身原因造成不能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聘期3年,期满考核合格的可继续聘用(不合格的解除)。
五、招聘纪律
严格招聘纪律,整个招聘过程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弄虚作假的将取消有关考生的聘用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设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高新区安监局,0533-3580633。
附件1.淄博高新区安监局招聘安全生产专职检查员专业及条件 .rar
2.淄博高新区安监局公开招聘专职安全检查员报名登记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