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干部职工队伍结构,我镇决定公开招录工作人员一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为行政管理岗位。
三、薪酬待遇
按照《企石镇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聘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聘员薪酬标准提供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企石籍应届或者往届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不接受其报名。
(7)年龄在30周岁以下。
2、报名方法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填写《企石镇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黑钢笔填写或打印)一份。报名提交的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相应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同版)。
3、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8月31日止(工作日)。
4、报名地点
东莞市企石镇人民政府一楼组织人事办。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由企石镇人民政府组织人事办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并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发放准考证,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
(三)考试
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
1、笔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为2小时。笔试结束后,按报考人员的成绩从高到低依序按招考职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
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专业知识、临场应变和综合分析等能力,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
(四)体检
组织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
(五)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对外公示。
如因体检或其他原因而出现空缺的,可依次替补人选。
五、有关问题说明
报考者在报名、考试、体检、政审、计生等环节弄虚作假或隐瞒事实情况的取消报名资格或取消录用资格。
咨询电话:86661010
企石镇人民政府
二0一五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