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及要求,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拟公开招聘1名拔英乡敬老院工作人员,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招聘的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面试、考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
具有拔英乡户籍的各村在职村干部、曾经担任过乡聘干部、村干部的有志之士。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瑞金市拔英乡户籍,且现居住在拔英乡境内;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立场坚定;
3.身体健康状况良好,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学历:高中及以上学历(含职高、农函大)。
2.年龄:年龄要求在32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即1983年1月1日—1965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对获得瑞金市委政府以上表彰的先进个人可放宽至1963年12月31日后出生。
3.其他条件:现任村支部书记、村主任的要求连续任职村支部书记、主任时间不少于3周年,其它村委委员连续任职时间不少于6周年,已离任村支部书记、主任的连续任职时间不少于6周年,其它村委委员连续任职时间不少于10周年,原乡聘干部要求连续任职时间不少于5周年。更高的职务任职年限可以往下叠加,但只能选择一种身份报名参加。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开除公职或党籍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期满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6.本人或直系亲属违反计划生育未处理到位的。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欧阳广东同志担任,第一副组长由党委副书记、乡长刘小林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陈秀铭、党委组织统战委员陈华同志担任,成员由黄瑞红、邹桂南、刘建红、刘金发、黄刚、谢荣琨、谢敏法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陈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考核、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核。报名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现场确认的办法,若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则取消招考计划。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15日至8月2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拔英乡党委组织委员办公室,联系人:陈华 联系电话:13576652243、2313110
3、报名办法:报名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相关任职证明。报考者现场如实、准确填写《拔英乡招聘乡敬老院工作人员报名表》的各项内容,并交报考者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报考者对自己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并自觉遵守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后果自负。
(二)领取准考证。初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于2015年8月25日到乡党政办领取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笔试卷面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瑞金市情、时事政治、安全生产常识、农村基本政策、民政知识、简要公文写作。题型包括选择、填空、判断、简答题及公文写作。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遇入围面试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四)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办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后按笔试占60%,面试占40%计算个人得分。
(五)加分因素: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并直接计入个人总分中。对获得乡本级党委政府表彰的先进个人,每次加0.2分,获得瑞金市委政府表彰的每次加0.5分,获瑞金市直单位、部门表彰的按乡本级表彰计分,获得赣州市委政府以上级的每次加1分,获赣州市直单位、部门表彰的按瑞金市委、政府级加分。加分后,按个人总分高低按1:2进入考核考察
(六)考核考察。对总分前两名的人员按规定进行综合考核。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七)票决。根据考核考察情况,召开乡党委(扩大)会议,进行无记名票决。
(八)公示。对票决后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拟聘人员公示7天后,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九)聘用。对经公示后拟聘人选报市民政局进行聘用,签订聘用合同。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聘用管理,实行两年一聘,竞争上岗。
五、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公开招聘敬老院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招聘工作应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三)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与参考者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中共拔英乡委员会
拔英乡人民政府
201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