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缓解我县公安交警部门警力严重不足的现状,根据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实际情况,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80名交通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按照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内设机构设置情况,结合工作岗位实际需要,共招聘交通协管员80名(其中男70名,女10名)。
二、人员范围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警校毕业生、城镇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或具有交管经验的现有交通协管员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交管事业;
2、一般年龄在18岁至30岁之间,工作经验丰富、表现突出的现有交通协管员年龄可放宽至35岁;
3、应具有武功县户籍,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复转军人可适当放宽);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双眼裸视1.0以上,无法定传染病;
5、男性身高在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形象端庄大方;
6、凡本人有违法违纪问题或受过司法机关处理的不得参加交通协管员的招聘。
四、招聘程序
交通协管员的招聘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牵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监察局共同组织实施。
1、报名:
凡符合条件人员,由本人亲自持毕业证、身份证、退伍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以及近期免冠2寸彩照4张, 到指定地点报名,接受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8月17日至8月19日(8:30-12:00;2:30—18:00)
报名地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二楼大会议室
2、考试
考试实行百分制,由体能测试(男:1000m、4×10往返跑、立定跳远;女:800m、4×10往返跑、立定跳远)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体能测试占总分的60%,面试占总分的40%),总成绩由高至低初录交通协管员80人。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政审和体检
政审、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聘用
根据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结果,合格者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报县人社局备案。
五、工资待遇
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交通协管员每月工资为1370元。
六、管理办法
交通协管员管理实行见习期一个月,聘用期一年。在工作期间出现违法违纪问题,违反公安机关有关禁令、条令、《交警大队内务规范化建设规定》或《交警大队交通协管员管理制度》的,可以随时辞退,同时报备县人社局备案。
武功县交通协管员招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15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