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共珠海市委党校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珠海市有关规定,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3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中共珠海市委党校是市财政全额拨款的市直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全市党政干部培训工作,并主办全国公开发行刊物《中共珠海市委党校行政学院学报》(以下简称《学报》)(双月刊)。详细情况考生可登录中共珠海市委网站和中共珠海市委党校网站查询。
二、招聘岗位、人数、对象、资格条件及薪酬待遇
应聘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公正廉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各招聘岗位具体人数、对象及资格条件详见《中共珠海市委党校2015年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5年版)》(附件2)执行;年龄及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到报名当月底。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或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及地址:
——现场报名:6月1日至6月3日(08:30-12:00,14:30-17:30);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梅华东路276号珠海市委党校。联系电话:0756-2128160。
——电子邮件报名:受理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为6月3日下午17:30时。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zhswdxbgs@163.com(邮件主题以“姓名+报考岗位代码”命名,例如:张三报考02岗位)进行报名。联系电话:0756-2128160。
3.报名材料:报名材料(请按下列顺序装订提交):①《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②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③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尚未毕业的应届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单)、专业技术(职业、执业)资格证;④计划生育证明、岗位要求具备工作经历等其它证明材料;⑤国有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须已毕业,且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同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参加考试人员名单、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等事项,将于6月5日20:00时前在中共珠海市委党校门户网站(www.zhswdx.cn)公布。
5.注意事项:①各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时,该岗位将不予开考;②报名材料中各类证书、证明等材料在报名时提交复印件,原件备验。现场方式报名人员,现场查验原件;电子邮件方式报名人员,于领取《准考证》时查验原件。经审核与报名材料不符的,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试
1.专职编辑岗位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1位。
①笔试(总分100分,合格线60分):闭卷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从事报刊工作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考试时间120分钟。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工作结束后,按笔试合格人员成绩高低排名,确定前5名人员入围面试,不足5人时,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人数进行。
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等事项,将于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中共珠海市委党校门户网站公布。
②面试(总分100分,合格线60分):采取半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办刊经验、统筹协调、创新应变等业务素质,面试时间25分钟。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2.专职教师岗位采用“试讲+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1位。
①试讲(总分100分,合格线6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理论水平、专业素养、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由应聘者自选主题,试讲时间50分钟。
——试讲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试讲工作结束后,按试讲合格人员成绩高低排名,确定前5名人员入围面试,不足5人时,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人数进行。
试讲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等事项,将于试讲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中共珠海市委党校门户网站公布。
②面试(总分100分,合格线60分):采取半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理论水平、知识面、科研能力等业务素质,面试时间25分钟。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面试工作结束后,分岗位计算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并按其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排名,确定各岗位第一名为体检及考察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或者试讲)、面试”成绩顺序依次排序。否则,加试面试。
考试总成绩、体检及考察对象名单,于面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在中共珠海市委党校门户网站公布。
(三)体检及考察
在指定的珠海市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将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递补规则是按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市委党校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签订《就业协议书》(应届毕业生适用)。
与拟聘人员(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签约时不能提供《就业协议书》者,按弃权处理,取消拟聘资格。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经主管机关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人事调动或毕业生接收、聘用等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128073,举报或投诉电话:0756-2128195,2128069。
(二)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填写的有关信息以及资格复审时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者聘用资格。
(三)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附件:
1.中共珠海市委党校2015年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rar
中共珠海市委党校
2015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