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改善和优化人员队伍结构,切实增强事业单位活力,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精神,结合部分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组织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有11家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2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专业)、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等,详见《2013年云和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简称《招聘计划表》),请登陆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查询:
云和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nhe.gov.cn)
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hrs.gov.cn/)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具备《招聘计划表》设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户籍关系以2013年9月24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的户口所在地);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11工程”大学本科毕业生报考人员,户籍和生源地不限;
3.目前在我县服务的大学生志愿者和“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简称“大学生村官”),户籍和生源地不限;
4.截至2013年9月24日,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委培生报考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须具备报考岗位(专业)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4.年龄为18至35周岁(1977年9月25日至1995年9月24日期间出生);
5.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计划表》为准。
三、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招聘程序如下: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9月24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云和县人力资源市场(云和县城北路21号,县府大院斜对面)。
3.报名办法。全部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填写《2013年云和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表自行下载,在编在岗人员须由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在报名表签署意见并盖章),并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以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参加报名和接受资格审查。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等材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须交纳考试费用80元/人,并凭《领取准考证凭证》与10月16日~17日上班时间到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领取准考证。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县(市、区)级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低保证,经审核后可免除考试费用。
4.计划核减与再次报名办法。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将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情况将在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予以公布。已报名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再次报名符合条件的其他招聘岗位(再次报名时间、地点在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另行通知)。
5.注意事项:(1)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2)报考人员不能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同时,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3)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在职人员存在配偶关系、直系亲属关系的,应予以回避;(4)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加本县组织的相关考试。
(二)笔试
1.笔试时间:10月19日。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由省里统一命题及阅卷,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二门,均实行百分制,总分为200分。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报考县府办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岗位的考生须在笔试前参加技能测试,侧重于考核报考人员在基本网络设置、服务器操作系统基本操作、多种网站制作、多媒体软件应用等方面的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技能测试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和面试,技能测试不合格者可改报其他岗位。技能测试时间为2013年9月26日,测试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
(三)面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二门合计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具体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并在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予以公布(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由省里统一命题,并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实施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定不参加面试的,将在该岗位(专业)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
(四)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其中县府办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岗位为技能测试成绩×20%+笔试总成绩÷2×40%+面试成绩×40%,计算到小数点后二位、尾数四舍五入),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具体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体检工作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由县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实施,并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
体检、考察有放弃或不合格的,在该岗位(专业)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岗位聘用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聘用人员在本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报考乡镇、街道岗位的,在该乡镇、街道服务期限为5周年)。拟聘用对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见习)期制度。试用期(见习)满后,经考核合格并按规定办理户籍农转非手续的,予以正式聘用,否则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随时自行留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2.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云和县委组织部、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8-5121289(云和县委组织部干部综合科)
0578-5121631(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
附件1:《2013年云和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rar》
附件2:《2013年云和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rar》(请用A4纸打印填写)
中共云和县委组织部
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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