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人才引进工作,根据《赤峰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下达201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编制使用计划的通知》(赤机编发[2013]30号)、《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内人社发[2012]166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内政发[2013]4号)以及赤峰市人社局关于201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有关要求和《赤峰学院选拔录用高校毕业生暂行规定》,经请示赤峰市人社局批准,特制定赤峰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编制控制、岗位需要、专业对口、学以致用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公开招聘120名在编工作人员,其中定向招聘“六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14名,定向招聘蒙古语授课毕业生和蒙汉语兼通人员18人,详见《2013年赤峰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3、身体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条件;
4、学院本部教学岗位聘用毕业生除特殊岗位外,应具有学术型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其中:基础学科以聘用博士为主,应用学科和急需紧缺专业可适当聘用优秀硕士。学院附属单位招聘人员学历适当放宽。
5、聘用的毕业生一般应为国家“211”工程院校统招毕业生,而且第一学历必须为普通全日制本科。报考附属医院研究生岗位需本、硕专业一致,中医学和中西医结合医学不在此次考录范围。
6、博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必须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生年龄必须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定向招聘岗位条件:
根据自治区有关要求,确定一定比例的岗位用于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六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确定一定比例的岗位定向招聘蒙古语授课毕业生和蒙汉语兼通人员。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要求必须是截止2013年9月30日在赤峰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赤峰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其他人员不得报考。“六类服务基层项目”指: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计划、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由人事部门选拔储备)。
报考“蒙授生岗位”的人员,必须是赤峰市户籍或高考时为赤峰市户籍且现户籍为所在学校辖区户籍登记机关,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3、2014年及以后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教育在读大学生、研究生;
4、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试用期内)工作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九个步骤进行。一切事宜均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和赤峰学院网人才招聘专栏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赤峰学院网人才招聘专栏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9月22日至2013年9月26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网上报名:请报名者将身份证和填写好的《赤峰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本方案附件)、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含第一学历证明材料)电子版压缩打包(电子版文字材料均用word2003版),压缩包名称改为(申报单位、姓名、学位学历、申报岗位)发至学校人事处信箱(renshichu2205839@163.com)。
现场报名:请报名者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填写好的《赤峰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本方案附件)、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复印件(含第一学历证明材料)直接到赤峰学院人事处报名(行政楼415室)。
现场报名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3.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2)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方案,仔细鉴别是否符合应聘条件,亲自填写相关信息,若因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3)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4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报人社局批准取消或调整该岗位招聘计划;紧缺专业岗位或研究生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研究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具体情况请关注赤峰学院网人才招聘专栏及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发布的信息。
(三)资格审查
1、学校人事处根据报名资格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初审,审查合格者推荐到用人单位进行专业审查,初审合格的人员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应聘者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大学本科及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国外学历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定证书原件)、《赤峰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上所填写的科研成果(含毕业论文)原件、获奖材料原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含第一学历认证。报考六类项目人员及大学生退役士兵岗位的需提供各类服务项目证书或退役大学生士兵证书原件。
3、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分别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和赤峰学院网人才招聘专栏上公布。
4、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笔试
1、所有岗位均需参加笔试.应聘院本部、附属中学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应聘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综合知识,笔试的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
2、定向招聘“蒙授生”的岗位,笔试须用蒙语作答。
3、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4、笔试总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分别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和赤峰学院网人才招聘专栏上公布。
(五)笔试加分
1、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者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2、符合加分政策的应聘者,须在资格复审时告知工作人员并进行确认,不进行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六)面试
1、面试主要内容是测试业务知识、实践能力和岗位适应性(高校教师和中学教师岗位面试由面试和试讲组成)。
2、应聘者在笔试结束后,学校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各岗位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各岗位数与笔试人数的比例未达到1:3的,视其笔试成绩经市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进入面试环节。
3、报考定向招聘“蒙授生岗位”的人员,面试必须用蒙古语回答。
4、面试成绩的计算方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的面试成绩为每位考官所给分数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
5、应聘人员总成绩分别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和赤峰学院网人才招聘专栏上公布。
6、各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名单;各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未达到1:3的,经市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是否进入体检环节,如确需要,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七)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结束后,考生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考生的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40%+面试成绩×60%考试成绩一般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查阅小数点后第三位小数区分,如仍并列,另行加试确定拟聘用人员。
(八)报考费用
1、报名费20元,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面试费50元。缴费成功即确认完成报名。除不可抗拒原因未参加考试者,报名费、考务费概不退还。
2、报名费及笔试考务费在资格复审合格后收取,面试费在笔试成绩公布后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收取。
3、赤峰市地区低保家庭报考人员免收报考费用。报考人员须持《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批表》原件和复印件在资格复审时进行确认。
4、2013届毕业生不收取报考费用,2012届毕业生收取一半报考费用。符合减免考务费的应聘者在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填写完整的《减免考务费申请表》进行审核后交费。
(九)体检
面试结束后,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本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由赤峰学院具体组织实施,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根据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同一职位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十)考核
考核工作在体检结果复核完成后进行,由学院招聘领导小组组织进行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考核,全面了解被考核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专业水平、工作态度、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对考核不合格的,将取消或调整该岗位招聘计划。
(十一)公示招聘结果
对于考核合格的人员,由人事处提交院长办公会议批准,并分别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和赤峰学院赤峰学院网人才招聘专栏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进入公示环节后如出现某岗位拟聘人员空缺,不再递补。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人事处按规定办理入编及聘用审批手续。
2.在办理入编及聘用审批手续时,拟聘用人员须提供下列材料:
⑴2013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报到证原件;
⑵往届毕业生报到证原件、人事档案;
⑶大学本科及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国外学历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⑷填写《赤峰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
⑸各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材料(例如中共党员证明、主要学生干部证明、相关职称任职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
3.应聘人员未能按要求提供办理入编及聘用审批手续所需的全部材料,学校有权取消该拟聘人员的聘用资格。
4.学校对聘用的毕业生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试用期内如不能很好地履行岗位职责,难以适应工作要求,学校则与其解除聘约,并限期调离学校。
五、有关说明
(一)学校成立2013年度高校毕业生选拔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2013年度高校毕业生公开选拔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分管人事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副院长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负责公开选拔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
(三)报名截止后,请报名者随时关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及赤峰学院网人才招聘专栏发布的资格审查、考试等通知。
(四)应聘学院各专业的博士毕业生,不受以上时间和程序限制,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面试、考核时间。
(五)本方案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六、咨询方式
联系人:李飞
咨询电话:0476-8300095
附件:1、赤峰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计划表.rar
赤峰学院人事处
2013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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