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研究决定组团赴宁波参加“中国浙江·宁波人才科技周活动”,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高技术专业人才来我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4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报考资格等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取得硕士学位)学历毕业生(含2013年应届毕业生)
2、户籍地和生源地不限。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岗位的工作要求。
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的,详见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的组织、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丽水市莲都区农口系统人才引进招聘报名表》一式两份(报名表可从http://rsj.lishui.gov.cn下载),毕业生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交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按照顺序将以上材料整理好于2013年9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5:30)到宁波国际会展中心(宁波市会展路181号)进行报名,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拟体检人员,拟体检人员须在规定时间携带《体检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准时报到和确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报到视作自动放弃。
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公务员局关于调整2010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90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拟体检人员如放弃体检,视作体检不合格。
体检合格者列为拟考察人员,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细则(试行)》执行,考察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考察有不合格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区人力社保局门户网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其中农业户口须转为非农户口。报考人员须服从组织分配,岗位聘用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非农户口簿或非农户籍证明等资料到相应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十五日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人才引进招聘有关信息在以下指定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ldrsj.liandu.gov.cn/,公示公告栏)。
特别提示: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上述网站公布,请应聘者随时自行留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本公告由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丽水市莲都区纪委0578-2271516
咨询电话:丽水市莲都区农业局0578-2159230
丽水市莲都区水利局0578-2127066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8-2278057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莲都区农业局
丽水市莲都区水利局
二〇一三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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