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聘1名项目管理人员负责固体废物基础设施建设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男性,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25至65周岁。
2、具有三年以上项目管理、建设相关工作经验,有固体废物填埋设施建设相关经验者优先。
3、身体健康。
二、招聘办法
有意者请于7月15日-19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职称证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三年以上工作经验证明到市环保局405办公室(解放街590号)报名。
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综合考察后,择优录用。
三、聘用
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直至项目结束。
十、本公告由市环保局解释。
咨询电话:2029825。
丽水市环保局
2013年7月9日
相关附件下载:丽水市环境保护局项目经理报名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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