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安顺日报社宣传队伍建设,加快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融合,优化人员结构,增强报业活力。按照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及《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的有关规定,安顺日报社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聘计划
根据安顺日报社2015年人才需求实际,并经安顺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同意,安顺日报社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数为9名,其中记者(编辑)6名,新媒体产品开发设计人员2名,报业经营人员1名。
二、招聘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根据安顺日报社2015年招聘计划,按照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拟聘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具体见《2015年安顺日报社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取得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
3、年龄范围:18周岁以上(1997年7月3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 (1979年7月30日及以后出生)。
4、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相关资格条件。
5、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现仍在服务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15年7月1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4、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期限内的人员。
5、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因各种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有一次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7、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由2015年安顺日报社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报名工作。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1、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2015年安顺日报社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简章》,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如实填写《2015年安顺日报社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同时交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同底正面彩色照片3张。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考试的证件必须一致。
2、已就业人员报名须持本人所在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报名和考试资格。
3、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4、报名时间:2015年8月13 日至8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国家法定节假日、星期六、星期天除外)。
5、报名地点:安顺日报社人力资源部 (地址:安顺市黄果树大街葡华欧洲城21栋三楼安顺日报社)。
6、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资格初审。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招聘公告及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对考生说明理由。
2、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其报名资料供资格复审和考察时使用。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若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
3、在报名过程中,报考人员对资格审查的有关问题提出咨询,由2015年安顺日报社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4、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于2015年8月28日(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到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五、考试
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的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专业测试三个环节。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为闭卷考试。
考试科目:综合知识(公共基础知识、新闻写作基本知识、计算机(新媒体)、报业经营基本知识等)。
2、笔试时间:2015年8 月29 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3、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4、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若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1:3比例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末位成绩相同者同时进入面试;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不达1:3比例的,考生笔试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面试。
(二)面试
1、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2、面试时间、地点:由2015年安顺日报社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若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达到1:3比例的岗位,按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入专业测试环节;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不达1:3比例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本考场当日实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按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入专业测试环节;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专业测试环节。
考试科目不完整的考生,不得进入专业测试环节。
(三)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的能力和技能实际水平;专业测试采取现场测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岗位能力。
2、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专业测试人数达到1:3比例的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1:1比例依次进入体检;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专业测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1:1比例依次进入体检。
3、专业测试时间、地点:由2015年安顺日报社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四)成绩计算
1、笔试、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以百分制评分。
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专业测试成绩×40%;
笔试、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按照专业测试、笔试、面试成绩的顺序依次比较,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科目不完整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在2015年安顺日报社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县(市)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因放弃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2015年安顺日报社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成立考察组,考察组由两名以上中共正式党员组成。考察组在考察过程中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将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2、截止2015年8月1日服务期未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截止2015年8月1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15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公安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5、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6、2015届应届毕业生在2015年8月30日前不能提供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和证明的;
7、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获取报名资格的;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8、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9、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发现考察对象存在第十二条之规定的;
10、经2015年安顺日报社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
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八、公示和审批聘用
1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2015年安顺日报社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安顺日报社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报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见习)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并报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本次考试不设专门的考试辅导,不提供专门的辅导教材。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方案》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的发生。从事聘用工作的人员凡有《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所列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考生,三年内不能参加我社组织的招聘报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监督电话:市纪委信访室 0851—33281951
招聘咨询电话:安顺日报社人力资源部0851—38118962
十、其他事宜
《招聘工作方案》未尽事宜,由2015年安顺日报社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在招聘过程中,2015年安顺日报社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招聘等有关内容)都将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www.anshun.gov.cn)网站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附件:1.附件一:2015年度安顺日报社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栏表.rar
2.附件二:2015年安顺日报社面向社会公开招工作人员报名表.rar
2015年安顺日报社面向社会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