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革命烈士纪念馆是赣州市民政局下属的全额拨款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收集和整理陈列烈士资料和斗争史料。通过纪念设施褒扬先烈,激励后人,教育群众。根据工作需要和事业发展的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讲解员2名。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服务意识和乐于奉献精神;
2、普通话流利、音质好、声音响亮、发音标准、吐字清晰、语言表达能力强、善于沟通交流,有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3、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同等条件下播音主持、旅游管理、文秘、历史等相关专业优先;
4、招聘女性,身高160cm以上,身体健康,品貌端正,吃苦耐劳,有亲和力,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程序
坚持 “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聘用。公开招聘总成绩为100分,其中面试、笔试和专业能力考核各项分数占总成绩的比重为40:30:30。
1、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8月6日—20日,每天9:00-17:00。
报名地点:赣州市革命烈士纪念馆(赣州市章贡区东郊路天竺山11号)联系电话:0797-8131815,联系人:黄女士)。
报名要求:报名需目测身高,必须本人现场报名,并填写《赣州市革命烈士纪念馆公开招聘讲解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后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通知参加面试。报名者需提供如下资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照4张、近年生活照1张;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如有相关工作经历、突出才艺和语言类资格证书或获奖证明,请提供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面试
面试时间:2015年8月21日 上午9:00开始。
面试地点:赣州市革命烈士纪念馆
面试内容为朗诵和现场模拟讲解。每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约为10分钟,其中朗诵5分钟、现场模拟讲解5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各项分值为:朗诵20分、现场模拟讲解30分、评委提问20分、形象气质及举止仪表30分。面试分数按占总成绩40%的比重计算出面试成绩。8月22日公布入围笔试名单(在赣州市革命烈士纪念馆公示)
3、笔试
笔试时间:2015年8月24日 上午9:00开始。
笔试地点:赣州市革命烈士纪念馆陈展馆
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比例选取考生进入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作文、范文加注拼音及党史知识考试。总分100分。笔试分数按占总成绩的30%的比重计算出笔试成绩,并与其面试成绩相加合成考试成绩。
4、专业培训及考核
参加笔试考生全部进入培训、考核。对参加培训人员进行为期4天岗位培训(8月25日-8月28日培训,8月29日-8月30日复习),培训地点在市烈士纪念馆展厅。
8月31日参加培训人员全部进入考核,考核方式为现场讲解,对考生的讲解情况进行打分。考核分数按其占总成绩30%的比重计算出考核成绩,最终产生考生总成绩。
5、体检
按考生总成绩(即考试成绩加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的空缺岗位,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工作由赣州市革命烈士纪念馆组织,体检时间和医院另行确定,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6、聘用人员的性质与待遇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考试总体情况,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此次公开招聘是非事业编制的讲解员职位,聘用期3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赣州市革命烈士纪念馆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实行劳动合同管理。3年聘用期满后,若工作需要,考核合格者可续聘。人事关系由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实行人事代理。
工资薪酬月工资按试用期2000元、正式聘用2500元的标准发放,单位和个人按规定标准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
三、本公告由赣州市革命烈士纪念馆负责解释。
赣州市革命烈士纪念馆
201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