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我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基层工作力量,房山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专职管理员(以下简称管理员),分派到村、社区流管基层服务站工作。招聘录用的管理员为劳动合同聘用制,从事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任务是负责辖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信息采集、登记录入;代征个人出租房屋税收;政策法规宣传、为流动人口提供服务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分配
本次拟招聘80名管理员,分别分派到10个乡镇(街道)的流管基层服务站工作,名额分配情况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本人无政治历史问题,无违法犯罪记录。
2、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
3、热爱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工作,有一定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6月1日(含)以后出生];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房山区常住户口,具有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复退军人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三、报名程序
报考人员须于2015年8月6日上午9:00至8月8日下午3:00期间登录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fsrsks.com/),进入“房山区流管办公开招聘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专职管理员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
每名考生只限报考1个乡镇或街道的管理员岗位。
注:复退军人填写报名表时须在“从业执业资格证书名称”栏内填写“复退军人”,并在个人简历中注明服役部队及时间。
报考人员请于2015年8月6日上午11:00——8月8日下午4:00登录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fsrsks.com/)查询是否通过网上资格审核。已通过网上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将不能再更改各项信息。
四、考试及现场资格审核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形式进行。
(一)笔试安排
笔试为《综合能力测试》。本次考试无指定培训机构和参考用书。已通过网上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请于2015年8月13日——8月14日登录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fsrsks.com/),打印准考证。
1、笔试时间:2015年8月15日 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查询成绩:时间另行通知,在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fsrsks.com/)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复退军人笔试成绩加5分)
4、笔试合格线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
(二)现场资格审核及面试安排
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范围内,以各乡镇(街道)管理员岗位报考人员为单位,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已进入面试人选的报考人员,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审核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fsrsks.com/)查询。
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须本人持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复退军人还须携带退伍证(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需首页及本人页)。
规定时间未到现场资格审核视为自动放弃。如有审核不合格者,在报考该乡镇(街道)管理员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范围内,按笔试成绩顺延递补。
现场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合格线为60分。(复退军人面试成绩加5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公布综合成绩
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在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fsrsks.com/)公布,公布时间另行通知。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一)体检和政审
根据综合成绩,以各乡镇(街道)管理员岗位报考人员为单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人选,进行体检和政审,如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人选,复退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
(二)公示
体检和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fsrsks.com/)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三)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手续,与房山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员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合同期限为2年。
(四)岗位待遇
此次被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工资待遇不低于北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统一参加五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咨询电话:010-89355969
2015年房山区流管办招聘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专职管理员名额分配表.zip
房山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