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区委区政府的安全保卫工作,及时有效处置各类上访、群体性事件,经区编办批准,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名秩序维护人员,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职责
秩序维护小分队主要负责区委区政府大门警卫、处置区委区政府门前的上访、进京接访、重大工程及群体性事件秩序维护等工作。
二、 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秩序维护员40名(男性34名,女性6名)。其中,面向2015年合同期满的大学生村官定向招聘4名,其余36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若村官岗位出现空缺,由其他岗位人员替补。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
2、男性身高175CM以上,女性身高165CM以上,需适应24小时特殊应急;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和不良嗜好;
4、平谷区户籍优先,司法或政法学校毕业生可放宽;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6、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司法或政法学校毕业生、从事保安工作3年以上人员学历可适当放宽。
四、招聘方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聘用。
遵循发布公告、现场报名、面试、考核、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23日、24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北京市平谷区大发路3号平谷保安公司院内一层招工部。
3、报名须携带:《报名表》(见附件)、本人有效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及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需复印首页和本人页,集体户的,须提交本人页原件;集体户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一张纸上并加盖集体户管理部门公章;村官需携带由区人力社保局村官办提供的证明。
(二)面试
区治安支队对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进行面试。
(三)考核、体检
1、根据面试结果,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考核,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本人没有被开除公职的记录。
2、本人和直系亲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
(2)在文革、动暴乱等重大历史时期或事件中有问题;
(3)对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的政治态度有问题;
(4)受过刑事处罚;
(5)受过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或其他行政处罚;
(6)曾被开除公职、辞退或受过其他行政处分;
(7)违法犯罪嫌疑;
(8)工作学习中有重大泄密问题;
(9)参与法轮功活动;
(10)精神、遗传性疾病或病史;
(11)其他政治、历史和现实表现问题。
3、按照面试和考核结果,区人力社保局组织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4、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体检费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四)公示和聘用
1、招聘单位根据面试、考核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2、公示期满无异议,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五、待遇标准及聘后管理
被聘用人员其待遇参照我区管理类协管员待遇的相关规定执行,月工资2400元(含保险个人缴纳部分),同时每月另设500元月绩效奖金。
附件:《北京市公安局平谷分局招聘秩序维护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