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成立于1987年5月,是农业部直属正局级事业单位。中心主要承担和开展优质农产品开发、产销促进、品牌建设、种植业标准制修订和质量可追溯制度建设及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等工作,在行业内具有广泛影响。根据中心职能拓展和事业发展需要,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岗位
1.岗位职责:主要从事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认证申报材料形式审核、评审会务组织和现场核查等日常管理及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2.资格条件:具有农学、园艺、植物保护、农业资源与环境等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28周岁以下。具有从事种植生产技术管理、认证等方面工作经历的优先。
(二)农业品牌开发研究与管理岗位
1.岗位职责:主要从事农业品牌发展战略研究、农产品品牌培育和推介等日常管理及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2.资格条件:具有植物生产类、农业经济管理、新闻传播、广告策划、市场营销等相关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28周岁以下。具有从事农产品市场营销、品牌建设、宣传策划、流通研究等方面工作经历的优先。
二、应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相容性好,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
(二)工作积极主动,事业心、责任感强,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
(三)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四)在校期间品学兼优,具备良好的计算机应用、文字及言语表达能力和英语水平;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
三、报名时间与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5年7月16日至31日。
(二)报名方式:应聘者下载并填写《农业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人员聘用报名登记表》,连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获奖等证明材料的电子文档件,一并于2015年7月31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附后)。
四、招聘程序
(一)按照聘用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从符合应聘条件人员中,每岗位择优确定8名入围考试人选。
(二)入围人选须参加农业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组织的考试。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三)在考试成绩合格基础上,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每岗位确定2名人选进行考察,综合考试和考察情况,由中心领导班子研究确定最终聘用人员,并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
(四)聘用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五、有关说明
(一)考生在应聘过程中应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及信息,对有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对通过资格初审并入围的考生,中心将通知考生参加笔试和面试,请考生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并在接到通知后将《农业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人员聘用报名登记表》纸质件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获奖等证明材料复印件邮寄中心办公室。未入围考生将不再另行通知。
(三)本次招聘不占中心事业编制,受聘人员管理和工资福利待遇按《农业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为3个月,工资参照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确定。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四)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农业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3号
邮政编码:100020
联 系 人:刘小娟、龙婉蓉
联系电话:010-65520116、65521802、65520119(传真)
电子邮箱:nybnyzx@agri.gov.cn
欢迎登陆农业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网站了解我单位有关情况(http://www.ynzx.agri.cn)。
附件:人员聘用报名登记表